对小微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三十万元的,减半。具体规定是将应纳税所得额除以2(一半),然后以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实际的公司所得税减免为15%,而公司支付的公司所得税为10%。
符合条件的小型获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必须向有关税务机关提供符合上一纳税年度小型获利企业要求的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企业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后,认定企业在上一个纳税年度不符合规定条件,不得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的规定填写纳税申报表。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商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133号)明确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应税收入小额利润30,000元(含30,000元)时,其收入减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0%,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关于继续实施小企业和盈利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4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比3万元(含3万元)的小规模盈利企业,其收入减为应税所得的50%,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本通知中提及的小型获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有关税收政策的小型获利企业。
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合格的小型盈利企业应按20%的减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低利润企业是指在全国从事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业并符合要求的企业。通常必须由税务机关进行验证和澄清。
小型和微型企业需要申请税收和批准: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指的小型且有利可图的企业,是指在该国从事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总资产不超过一千万元。
小型盈利性企业所得税优惠是记录中的税收优惠。纳税人申请税收优惠备案的,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申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并按规定提交下列有关材料,并申请备案材料。真实性负责:
(1)公司所得税优惠事项的备案表;
(2)财务和会计报表;
(3)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税项的不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个。每月员工工资表和社会保险金支付记录;
b。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C。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
企业在当年首次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公司在上一年度已满足小型获利企业条件的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企业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后,如果确定企业不符合上一年度小规模营利性企业的要求,则企业不得按照规定报税。符合本通知第1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