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销售额小于30,000且季度小于90,000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因此,如果您的季度销售额小于90,000,则增值税为0元,附加税为0元
这是2017年实施的针对微型和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所得税的计算基于您的销售收入以及所售商品的成本和成本。它与购买无关。您售出的280,000件商品,如果零售价为280,000,则是您的收入,然后减去这些商品的购买成本价格和费用来计算所得税,如果是购买价格,那就是您的成本价格,并使用这些商品的收入减去这些成本价格和费用来计算收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