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两位英雄回答正确。房东的要求是撰写论文的材料,并且手头上有与学生相关的论文,为您挑选其中一些文件,并愿意激发您的写作灵感。
关于税收起征点的争论实质上是对税收职能的确定。个人所得税是调节贫富差距,保持社会公平的工具,还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工具?
如果在1980年设定800元的起征点,那么征税的初衷无疑是“所有贫富”,因为直到1990年代中期,个人缴纳的税款都是仍然是个人。有钱人的专利。但是,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中国就业人口收入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工薪阶层成为纳税人。税收起征点没有改变超过20年,不再需要调整收入差距和维持社会。公平的本质。
当前的税收“缴纳和扣缴”制度允许收入基本上反映在工资中的中低收入人群依法纳税,而中国的富裕阶层则是依法纳税。收入不丰富。反映在工资上,无需提交纳税申报表,这使得避免税收甚至逃税变得容易。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03年,约有5000万高收入人群,年收入超过6万元。最保守的推论是个人缴纳的所得税可以达到1750亿元以上,但实际上,2003年,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总收入仅为1417亿元,工资性收入成为主要收入来源。个人所得税主体。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熙说:“很多人认为税收负担太重,因为我们的税收负担不平衡,税收负担集中在某些人身上。例如,工人阶级会感到税收负担。富裕阶层不会感到税收负担。”也就是说,对富人而言,税收是“无效的”,对中低收入者而言,税收是“强的”,这使后者深受税收压力。 {@}
的25年税收起征点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或者可以理解为现任政府在“以人为本”的统治理念下的务实举措。增长过快的税收将被修改为正常增长水平,在公共服务未显着增加之前,将通过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来保持财政收入,这些税收不直接承担。由公民。个人个人所得税负担。阈值的变化可能被视为调整税收制度以恢复税收制度的第一步,这是调整贫富差距和维持社会公平的工具。但是第一步之后,中国的税制还远远不够完善,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将起征点调整为1600元可以减轻一些低收入者的负担,但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低收入者的纳税状况。高收入人群的税收监管和贫富差距的调整也很难实现。因此,在调整税收起征点之后,更重要的是改善个人信用体系,监控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并对其征税。修订本税法反映出,这是对富人的税收制度的建立。该系统将个人报告与税务部门的监督相结合,试图使富人真正承担自己的纳税义务。
此外,应扩大税前扣除额,即应根据不同情况提高税率起征点。根据国际公认的征税原则,税收起征点实际上是普通百姓的“生活扣除”,即不对人民的基本生活费征税。这部分费用随生活区域,婚姻状况和家庭状况的变化而变化。例如,在香港,未婚人士的税收起征点为港币100,000元(年度申报),已婚者的人数增加为港币200,000元。此外,在老人和兄弟姐妹,残疾受抚养人等的支持下,还有数万美元的额外津贴。大陆尚未如此精致,从人群到地区都遍布,易于管理但不是很合理。
的税收调整与绝大多数中国人有关。在当前中国沿海与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
从2011年9月开始,征税的起点是:3500元以上。
从1600年到2000年,现在到3500年。由于门槛的提高,许多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很低,甚至没有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