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应纳税所得额减半,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自2017年1月1日起,年度应税收入不超过500,000,且年度应税收入减半,企业所得税为20%
税收审计收取:应税金额=应税收入* 20%
根据目前的规定,可以证明,征收企业没有受到微薄利润企业的照顾。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69号:
8.《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对小规模盈利企业的处理,应适用于有资格按照“企业收入核算方法”对其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核算的企业。税务核查”(国税发[2008[第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只有在没有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条件之前,才暂时对小型和营利性企业适用适用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