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7)75号”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实际上很少征收,特别是对于非营利组织。但是,如果还有其他应税收入,例如房屋租金收入等,则应缴纳所得税。
第二,公共机构和社会组织的税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发布了“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政府组织企业单位”(1999年)。《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但在实际征收管理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我们认为,有些政策还不够完善。
(1)公司所得税免税方面。
医院的收入主要包括五项:①财政补贴收入; ②上级补助收入; ③医疗收入; ④药品收入; ⑤其他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钢价格变动收入以及无用收入)受限制的捐款和外国投资收入,利息收入等)。比较“通知”和“措施”,我们认为:
1,①②是免税收入。《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获得的业务发展专项补助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拨款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对第③项是否已征税存有疑问。《通知》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或者省财政计划部门联合批准的行政收费,包括在财政预算管理或预算外专项管理中资金应免除征收企业所得税。该规定具有三层含义:第一,必须是管理费;第二,必须是管理费。第二,必须是经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或者由省财政计划部门联合批准的收费项目;第三,费用收入必须包括在财务预算管理中或预算外资金的特别账户管理。与该法规相比,关于医疗收入的三个问题需要澄清:
(1)医疗收入是管理费还是营业收入?
(2)免税项目是否包括省级财政和“价格”部门共同批准的医疗收费项目?
(3)《办法》中的“企业所得税免税”项目不包括“省级财政和计划部门的联合批准”。从1999年起省级财政和计划部门共同批准的收费项目是否免税范围?
3.《营业税暂行条例》第8条免征营业税:(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1.收入确认条件为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企业既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关的持续管理权,也不对所售产品行使控制权;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可以流入企业;
(4)相关收入可以可靠地计量;
(5)已发生或将要发生的相关费用能够可靠地计量;
因此,符合这五个条件的人应确认收入,并确认收入应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税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9条:
(1)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应为收到销售收入或获得销售收入的凭证之日;第一张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日期。
(2)进口货物是海关进口之日。
增值税预扣款发生在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发生之日。
扩展配置文件:
公司所得税的对象是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将于2008年1月1日生效。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一项决定,以修正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在第51条第1款中,“如果非居民企业在中国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构或地点,则应经税务机关审核并批准”,改为“在中国成立的非居民企业。两个以上的事业单位和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部门规定的条件。 ”
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的比例税率。
最初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另外还有两种优惠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000-100000元之间,税率27%,应纳税所得额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经济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0%,另加3%的地方所得税。
新的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相同。国家需要15%的高科技企业,20%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和20%的非居民企业。
应付企业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税收入=总收入-允许扣除
公司所得税的税率是根据法定税率计算公司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