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年度公司所得税的结算和支付时,需要注意的是,可以调整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不一定非常完整):
提供三项资金(员工福利费,工会基金,教育费附加费)
营业外支出(捐赠,罚款,利息罚款)
异地接待和广告费
税项(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增值税,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您需要选择帐户的白条。
固定资产折旧(不符合税法,例如加速折旧或准备金的比例高于税法)
无形资产的摊销,低值消耗品的摊销(这两种通常不会引起问题)
收到的某些补贴不需要征税,需要减少或增加。
没有具体的调整公式。仅需按照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超出部分将进行调整。如果没有多余,则进行实际扣除。
例如,这三个基金是根据已付工资的14%,2%和2.5%计算的。
对于非营业费用,捐款占会计利润的12%。根据会计利润乘以12%计算,超出部分应纳税并增加。如果不是,则进行扣除。在这里注意。有些已全额扣除,不需要进行税收调整。例如,对四川汶川地震的捐款没有计算比例。全额扣除。该项目要求您在税法的与税有关的文件中找到特定的答案。与行政有关的所有罚款均已取消,不能在税前扣除。
商务接待费,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0.5%,实际发生的收入的60%,两者均较低。
等一下,没有特定的公式,您可以一个个地计算和比较。
的三项资金是指员工福利费,员工教育资金和工会资金。员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培训员工学习,提高知识水平或进行技术操作而设立的项目。。它不涉及地方税务局收取的教育费附加费。
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和缴纳,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规定期限内,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到每月或按季度预付的所得税金额,确定当年应纳税或可退还的税额,并填写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将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提交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所需的相关信息由税务机关完成结算年度企业所得税的行为。
根据税法的实施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并按月或按季度预缴。每月(季度)预付款(通常是季度预付款),年末结算和所得税支付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度计算预付所得税额:
:借款:所得税
贷款:应付税款-应缴企业所得税
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款-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3.新年4月30日之前的结算和付款,应缴纳的年度所得税减去预付税款,正数为应纳税额:
借: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4.支付年度结算和应付税款
借款:应归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5.利润再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6.年度结算和付款,如果计算得出的年度应付税款少于预付税款:
借款:应付税款-应缴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超额所得税)
7.利润再分配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多缴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款:应纳税额-应纳税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超额所得税)
9.对于多缴的所得税金额,不退还任何税款,用于抵销下一年度的所得税预付款
借款:所得税
10.免税企业还应输入以下内容: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贷款:资本公积
借:今年的利润
贷款: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