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帐户列在第一位。
然后,根据合同中规定的年收入,从预收款中转出收入并缴纳公司所得税。
1.公司所得税可以在年底支付,但有特殊情况。
2.根据公司所得税的征收政策,公司所得税是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果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旬或因合并或关闭而开张营业,则该纳税年度的实际营业期少于12个月,则该实际营业期应视为一个纳税年度。 ;,清算期应为纳税年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文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条例》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和包装材料或者,从其他有形资产使用权获得的租金收入,应当在承租人根据交易合同或协议约定的租金确认之日确认。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约定租赁期为一年,且租金一次性预付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支相抵的原则,出租人甚至可以将上述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计入相关的年收入中。
如果出租人是在中国设有机构并采用声明性方式支付企业收入的非居民企业,则也应按照本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