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普通内资企业,新企业在成立初期没有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对于某些行业(例如,劳务公司等)和某些地区(例如中西部公司等),国家将有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此外,某些地区采用了一些先收集然后退还的财政补贴。通过变相减免政策(这些优惠政策)的形式,您可以咨询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通常是地方税)和主管财务机关。如果您的公司符合优惠条件,则需要根据批准机关(通常是税务机关)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提交减免申请。批准机构将在指定时间内做出是否批准的行政决定。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还必须按照上述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