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捐款计入营业外支出,可以根据规定按比例在税前扣除。根据新的所得税法,可以扣除研发费用。
根据规定,直接捐赠不能在税前支付。
支付的诉讼费不影响应税收入
支付的行政罚款可以停业,但不能在税前扣除。
如果遵循正常的声明,则可以进行公益捐赠=(100 + 35-20 * 1.5 + 0.8)* 12%
=(135-30 + 0.8)* 12%
= 105.8 * 0.12 = 12.696(万元)
应税收入= 105.8 +(18-12.696)= 111.104(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 111.104 * 25%= 27.776(万元)
应付所得税= 27.776-25 = 2.776(万元)
原始发行者:龙源期刊网
税收筹划是指根据现行税法并遵循税法并遵守税法的纳税人(法人,自然人),并按照“允许”,“不允许”和“税法中的“非许可”该项目,内容等,用于商业,投资,筹款和其他活动,目的是减轻税收负担,以实现预先制定财务目标的计划和对策。从以上概念可以看出,税收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或公司法人,可以是税收筹划的代理人,也可以聘请税务顾问代理人。税收筹划的前提是不违反国家现行税法。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使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最小化或使税后财富最大化。为此,力争实现“最低纳税”和“最新纳税”。因此,任何旨在盈利的企业或公司都可以使用税收筹划合理地节省或避免税收,从而减少税收支出并增加企业税后净利润。。相反,不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将给企业或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以下是根据我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案例进行的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第一种情况
一家大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深圳拥有一家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而A公司持有B公司75%的股权。甲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乙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
2007年,公司B分配现金股利1亿元,公司A分配现金股利7500万元。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于2008年开始实施,新的公司所得税法未对从子公司或联营公司分配的利润规定补充税。
如果是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