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的规定,在每个纳税年度内,在事业单位和场所的生产经营中,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总收入为扣除费用,费用,税费和亏损后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
应付企业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税收入=总收入-允许扣除
应税收入=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没有个人税,有企业所得税。
1.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低于30,000元(含金额,每季度90,000元)的小型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符合条件的小型且盈利的企业将按20%的减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税收入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获利企业,其收入减少50%应税收入须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税收入在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获利企业,其收入将减少应税收入包括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1.当前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应按20%的税率减免企业所得税。
《实施细则》第92条规定,小型低利润企业是指在该国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总资产不超过一千万元。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关于中小微企业优惠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 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十万元(含十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同时,《关于扩大小规模低利润企业半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规定,所有采用审计取证和核准取证的方法可以享受小额利润优惠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1。审计征集企业。符合上一纳税年度要求的小规模盈利企业,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已按实际利润金额预缴的,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50万元的,按照预付款时间,他们可以享受减税政策一半;如果在纳税年度中预平均了应纳税所得额,则可以在预付款期间享受减半税收政策。
2.以固定费率收集企业。在上一个纳税年度,这是一个符合要求的小型盈利企业。如果在预缴期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则有资格享受半税政策。
3.收取固定金额的企业。如果有必要按照减半政策规定减少固定金额,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程序进行调整,并按照原规定收取。
4.上一个纳税年度是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如果预期能够满足当年的要求,则在预付时累计的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元时,可减半税收。政策。
5.预计今年的新成立企业将符合今年的小型盈利企业的条件。预缴时累计的实际利润或应税所得不超过五十万元的,可以享受减税一半的政策。
所得税是不同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有时,收入分为会费,工资收入和意外收入(例如彩票奖金)。所得税,又称所得税和所得税,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各种收入征收的一种税种。
所得税是一种税种,由自然人,公司或法人征税。世界各地有不同的税率系统。例如,有累进税率和多个统一税率。所得税是指所有应纳税收入的纳税人的总称。
在某些国家/地区中,公司税称为公司税,通常称为获利企业的公司税或公司所得税或综合所得税。一些国家对个人收入征税。个人所得税是自然人应向政府支付的法律规定的收入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