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表案例-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操作资料

提问时间:2020-05-02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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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2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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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所需资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具体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哪些资料呢?

首先根据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填写企业所得税结算和结算申报表,并将说明填写到当地税务局的网站上进行下载。填写完毕后,打印出企业所得税结算和付款申报表,然后持有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包括税务局要您提交的其他相关信息,在加盖公章后,前往特别经理的批准。通过后,您可以使用在线声明系统进行声明。

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付款提交以下信息:

1.营业执照副本,(国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针对外国公司)副本(盖章)

2.本年度(1月至12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印章)

3.去年的审计报告(适用于年度审查),去年的所得税结算和核查报告

4.地方税收综合声明表(1月至12月)和增值税税收声明表(1月至12月)(盖章)的副本

5.一月份所有税收的电子收据(盖章)

6.企业所得税季度预付纳税申报表副本(4个季度)(盖章)

7.总分类帐,明细帐(包括费用明细帐),凭证

8.现金库存表,银行对帐单和余额调整表(印章)

9.固定资产清单,固定资产明细表和折旧(盖章)

10.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和相关证明文件的副本

新成立企业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内容?

1.新的企业所得税清算和支付方式,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五个月内,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付所得税额,确定当年应纳税额或可退还额,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提交主管部门。税务机关,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信息全年的企业所得税信息和结算。实施审计收取的企业(A类)适用结算和结算方法,以固定金额收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类)不适用结算和结算。

其次,A类企业在进行结算和结算时应考虑以下方面:

1.收入:检查企业的收入是否已全部入账,尤其是当期付款是否仍然存在且确认为收入且未入账;

2.成本:检查企业的成本结转额和收入是否匹配,以及是否真正反映了企业的成本水平;

3.费用:检查企业的费用是否符合相关税法,应计费用和税前支出项目是否超出税法标准;

4.税收:检查是否正在征收和支付企业的税收;

5.弥补损失: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弥补上年(5年以内)的损失;

6.调整:按照税法规定对上述项目进行增,减后,应依法计算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以支付当年的实际应交所得税。

7.特别注意:公司所得税结算和结算中提到的税项调整未调整,会计中未进行任何业务处理。它们仅在声明表单上进行调整,这仅影响企业应缴纳所得税,不影响公司的税前利润。

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哪些资料,在哪里申报

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支付信息如下:

1.公司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及其时间表;

2.财务报表;

3.备案相关材料;

4.有关总部及其分支机构的基本信息,分支机构的税收方式以及分支机构的预付税款;

5.如果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纳税申报,则应签发双方签署的代理合同,并由中介机构签发报告,其中应包括税收调整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

6.涉及关联方业务交易,同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交易报告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使用电子方式处理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的纳税人应按照相关规定保留相关材料或附上报纸质量的纳税申报表材料。

8.从事跨地区业务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由总部根据上述规定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并应向当地主管税务部门负责。结算期间的授权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表应当结算。分行不得进行结汇,应向总行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和支出,然后再向总行汇报。总部应将分支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和支出包括在总部的最终账目中,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9.对于被批准合并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其母公司(以下简称汇款企业)应将汇款企业和纳税人提交主管税务机关汇兑企业在结算和付款期内的所在地。各会员企业合并计算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有关信息和各会员企业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统一办理。汇款企业及其成员企业清算。

年度报告的在线提交需要按以下顺序进行:财务报表的在线提交->企业所得税的在线年度报告->相关公司交易报告的在线报告->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