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企业所得税变化-新旧企业所得税比较

提问时间:2020-05-02 07:53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5-02 07:53
最佳答案

新旧企业所得税的比较差异是什么?

国内外投资25%

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旧企业所得税法有什么变动

新旧企业所得税之比较

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

新法律法规

◆《企业所得税法》明确实施了企业所得税制度。

第一条规定,在中华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并应按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该法律不适用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释了纳税人。

第3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述,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包括根据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创收组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述的外国(地区)法律设立的企业包括根据外国(地区)法律设立的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

第4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指的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会计和财产进行实质性,全面的管理和控制的组织。 。

第5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2条第3款所指的组织和场所是指在中国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组织和场所,包括:(1)管理组织,企业组织,办公室; (二)工厂,农场,自然资源开采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进行施工,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的地方活动的机构和场所。

如果非居民企业委托业务代理人在中国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包括受托单位和个人经常代表其签订合同或存储或交付货物,则该业务代理人被视为中国非居民企业建立机构和地方。

旧法律法规

◆对于内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实施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一)国有企业; (二)集体企业;(三)民营企业; (四)关联企业; (五)股份制企业; (六)其他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下列项目中提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一词( 《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至第五款上述各类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 《条例》第二条第(六)款所称具有生产经营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第4条规定,《条例》第2条所指的企业或组织,是指纳税人还具有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建立独立账户簿,准备财务会计的条件。报表,并独立计算损益。企业或组织。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3条第2款规定,税法第2条第2款所指的机构和场所是指管理机构,企业机构,办公室和工厂,开采自然资源的地方,承包建设,安装,组装,勘探和其他工程运营的地方,提供劳务的地方以及业务代理商。

迁徙新旧企业所得税的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