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生效,所有法规规定实施时间为2008.1.1。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优惠分为三个级别:首先,从小企业和小企业获得的一般优惠,即满足人员,总资产和年应税收入条件的20%税率。 2008年所得税法的日期。
第二个是352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3万元的,2010-2011年减免50%,税率减免20%。
第三是最新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优惠。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6万元,2012-2015年将分别享受50%和20%的税率。
上述所有利益必须由公司通过审核和居民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