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亏损填企业所得税年报怎么填-一直亏损企业所得税怎么办

提问时间:2020-05-02 05:03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5-02 05:03
最佳答案

一直亏损企业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怎么填

你好!请问企业所得税上一年度亏损的应该怎么填写

一直亏损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明细表怎么填

如果项目的“第一年”是亏损年份,即第一行和第四列为负数,则第一行,第五列,第六列,第七列,第八列,第一行和第十列分别反映了未来的亏损年份5年弥补损失;如果项目“第二“

年”是亏损年份,即2行和4列为负数,则第二行分别为6列,7列,8列和2行10列,反映了亏损额。未来4年的亏损年度,未弥补的损失可以转移到下一年

补偿;如果项目的“第三年”是亏损年,即3行和4列为负数,则第三行,第七列,第八列和第三行,十列分别反映了亏损年为将来补偿损失,未弥补的损失可以结转

弥补下一年,依此类推。

(VI)第10栏“今年实际弥补的上一年度亏损”:此列的第1至5行报告了今年今年的上一年度亏损。如果

的可收回金额不足以弥补今年主表第23行的“税后收入”,则应按亏损年份的顺序来弥补。该列的第6行“可以弥补的上一年的损失”等于该列的第1至第5行

总数不得超过当年第六行第四行(即主表的第23行)加上当年合并分离企业的可收回损失转出的数量)。

(VII)第11栏

“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可以弥补的损失金额”:本列第2到5行中报告的前4年的损失是通过以下方式调整的:本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之后获得的数据在

之后,每个亏损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金额。由于“公司所得税损失赔偿时间表”反映了“第一年”损失,因此反映了未来五年的赔偿情况。

亏损额不得结转以在接下来的几年中继续弥补,即不得填写11列和1行。同样,如果“今年”是利润年度,则不会填充11列和6行。第11栏第7行“可以结转“

年内的损失额”填写在第11列的第2至6行的总数中。

2.对“企业所得税弥补损失明细表”的实际分析

A公司2005-2010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主表第23行的“税后收入”为-500万元,-1百万元,-200万元,180万元和200万元{和}人民币400万元。2006年,税务机关增加了5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2008年,公司从合并企业中转入亏损80万元(剩余补偿期限为3年)。公司合并符合纳税义务。

[2009] 59号文件规定的特殊重组条件。),2009年,税务机关增加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尝试分别在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填补A公司

的“弥补损失的企业所得税详细清单”(为简单起见,单位为10,000元)。

(1)于2008年完成甲公司的“公司所得税细目表”

A公司2008年实现利润180万元,“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的详细形式”如下:

公司所得税损失详情(I)(请参阅附件)

报告分析:

1.公司A的2005、2006和2007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分别反映了亏损50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 2005年的亏损可以用来

可以弥补2006年至2010年的利润,2006年的亏损可以由2007年至2011年的利润弥补,而2007年的亏损可以由2008年至2012年的利润弥补

补偿。A公司2008年的可收回收入100万元,可用于弥补本年度前5年未弥补的损失,并有序弥补。

2.今年是

在2008年,第五年是2007年,第四年是2006年,第三年是2005年。分别填写第1列的第5行,第4行和第3行。A公司2008年利润

人民币180万元,分2列6列填写180条;同年,税务机关确认合并后企业损失80万元后,在第3栏第-80行填6行,合计加100

),加上200万元人民币,加上2010年税务审计产生的应税收入增加60万元人民币,因此,应该在2列5行中总共输入260。 2008、2007、2006,

2005年的盈亏额为2列4行180,2列3行-200,2列2行-50,2列1行-500。。此外,2008年{}}转入行业的亏损80万元分3栏4行填入-80,4栏4行填入100。

2. 2005年甲公司的亏损为500万元,2006年和2007年没有赔偿,2008年为100万元,2009年为260万元。因此,在一行的第5、6、7和8列中,分别填写0、0、100和260,并在1行和9列中总共填写360。

A公司2006年的亏损人民币500,000元没有得到赔偿。第2行的6列,7列,8列和9列的总和为0。

A公司在2007年亏损了200万元人民币,但尚未弥补。该行的第7、8和9列中的数据均为0。

A公司2008年的利润总额为100万元人民币,没有任何补偿。因此,该行的所有8列,9列,10列和11列均为空。

A公司2009年盈利260万元,没有任何补偿。因此,该行的所有9列,10列和11列均为空。

3.按弥补损失的顺序,首先,用2010年的利润400万元弥补2005年未收回的140万元的损失,并填写140。表1行140。到目前为止,2005年

年亏损500万元人民币由2008年的100万元人民币,2009年的260万元人民币和2010年的140万元人民币组成,但没有超过5年的补偿期(假设2005年)

年的损失在第五年尚未弥补,因此无法在第二年结转,也就是说,无法填写11列和1行。)其次,利用2010年的利润弥补余额260万元(400-140),

要弥补2006年的损失500,000元,请在此表的10列2行和11列2行中分别填写50和0。再次使用2010年的剩余盈余210万元(260-50),总计

要弥补2007年的200万元损失,请分别在此表的第10、3和11列中输入200和0。这样,2006年亏损50万元,2007年亏损200万元

完成了。

在此表的10列和6行中,填写总数390,然后将此数据填写在2010年公司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一年组成”的主要表格的24行中,填写此表的11列和7行总数为0。此时,已弥补上一年企业的所有亏损,并在主表的第25行中填写2010年的1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

应当指出,根据《关于处理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以弥补前几年亏损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公司所得税根据{{​​}},税务机关应在上一年度企业纳税检查中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且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允许其增加。

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了损失。弥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检查时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应根据具体情况和

法的相关规定得到处理或惩罚。上述规定将从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以前(包括2008年之前)未处理的事项也将按照“公告”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