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不合理地拖欠劳动者工资,拒绝支付加班时间的工资的,应当全额支付。在指定时间内付款除了工人的工资报酬外,还必须发放相当于工资报酬的25%的经济补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可以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支出。
前款所指的工资,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向在该企业工作或雇用的雇员支付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助金,年终薪金增加,加班费以及其他与任命或雇用雇员有关的支出。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减收工资和职工薪酬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1.关于合理的工资和薪水?
《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所称“合理工资”,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制定的工资制度,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有关管理机构。税务机关合理确定工资和薪金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企业制定了更加规范的员工工资制度;
(2)企业制定的工资和工资制度符合行业和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的工资,工资是相对固定的,工资,工资的调整有序进行;
(4)企业已履行了对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预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5)关于工资的安排不是为了减少或逃税。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有真实,合法和有效的凭证可以证明企业确实已经支付了薪水,并且支付的薪水是依法支付的,则企业可以扣除税前工资。
但是,作为工资的税前扣除,必须在“应付员工工资”帐户中进行核算并支付。
延期纳税的条件:
1.纳税人确实有特殊困难,不能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纳税,也不能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纳税。地方税务主管部门按照延期纳税的程序,制定还清欠款的计划,以确保及时缴纳欠款,并消除延期拖延,免税的情况。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纳税人是第1条所述的“特殊困难”
(1)由于不可抗力,纳税人遭受了巨大损失,正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受到了极大影响。
(2)当前的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给雇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税。
(3)如果根据法律法规对征税前的支出进行了优先排序,则不足以缴税。
(1)需要申请递延税款的纳税人,应在纳税期限届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递延税款申请,并说明税种,税额和税收所属的时间,申请延期纳税的期限,延期缴纳税款的原因。
(2)地方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的递延纳税申请后,应签发《递延纳税申请批准书》。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填写信息,并提供货币资金和税务机关要求的所有银行存款帐户对帐单,资产负债表,应付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支出预算。
(3)地方税务机关必须严格审查“延迟付款申请批准表”,并在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基层征收单位应当就延期的税额和期限签署意见,并按照延期缴纳税款。批准机构批准后,可以推迟付款,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同时,发布了《批准延迟缴纳税款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