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始于测量-这是19世纪著名科学家Mendeleev的名言。测试与测量行业作为信息产业的三大关键技术之一,已成为21世纪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和发展保证。
作为测试和测量行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工具,测试仪器在测试和测量行业的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在中国的“十一五”期间,由于市场需求强劲,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不断增加,对仪器的需求持续增长,检测仪器市场也在快速发展。
全球测试仪器市场状况和分析
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国内电子测量仪器行业逐渐开始复苏。产品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两个。首先,市场的巨大需求,特别是通信,广播和电视市场的巨大发展,触发了电子测量仪器市场的快速增长。智能化的方向正在发展,一些数字产品已经发布,在几个类别中实现了快速增长。从中国乐器行业的最新发展来看,这一势头令人欣喜。像全国制造业一样,尽管遇到了许多困难,但仍保持了上升趋势。
尽管中国乐器市场发展迅速,但与国外乐器制造商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中国主要科研机构,学校和企业使用的几乎所有高端和大型仪器设备都依赖进口。同时,外国公司还占据了国内中档产品和许多关键零部件市场的60%以上。世界测试仪器市场对中国的影响仍然很大。目前,在世界电子测量仪器市场上,竞争越来越激烈。过去,测试仪器制造商主要将高性能的仪器产品视为竞争优势,制造商的发展和用户购买的产品。现在,制造商正在努力开发用户所需的仪器,这是测试更便宜,更好,更快和更易于使用的仪器的努力目标。在信息化的推动下,全球测试仪器市场将继续保持增长势头。通常认为,电子测量仪器市场的前景仍然乐观。
国际文书的发展趋势和国内状况
1.国际趋势
在创新国家,科学仪器的独立研究与开发受到重视。欧美日等国家将“开发一流的科学仪器,支持一流的科学研究”作为国家战略,对科学仪器的装备和创新给予了重要支持。例如,美国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NSF)和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支持科学仪器的研究与开发,以确保美国在科学仪器行业中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日本在2002年制定了高精度的科学仪器振兴计划。日本教育,文化,体育,科学和技术部因对仪器的杰出贡献而于2002年获得诺贝尔奖后,决定投资大量资金(100亿日元),开发世界领先的分析计算仪器从2004年起推动更多承诺的手段贝尔奖一级科研成果;欧盟在“第六框架计划”(2002-2006)和“第七框架计划”中将“操纵和控制设备及仪器的开发”列为纳米技术和纳米科学领域的关键内容。(2007-2013年),斥资41亿欧元,主要用于建设新的研究基础设施,例如辐射源,望远镜和数据库;加拿大自然科学与工程研究理事会制定了“研究工具,仪器和设施计划”等。。
这些创新的国家政府的大力支持使研究人员能够为科学仪器的研发做出重要贡献。
(1)国外研究状况
关于避税,国外经济学,法律和其他学科进行了专门研究。经济学界通常从减少税收的效果的角度来考虑逃税和避免税收的效果,例如Seldon.A。 (1979),Cross.R。,Shaw.G.K。 (1982)。公认的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的“避税通论”开始系统地,全面地研究避税。本文全面总结了避税的一般原则和用途一般均衡法分析了避税的经济影响,描述了一系列避税方案,以减少交易各方的总税负,并为税制改革提出建议。本文为经济学家研究避税奠定了理论基础和基本方法。此外,一些经济学家对纳税人避税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例如Erich Kirchler(1999),Henry Ohlsson(2007)。有应用经济学的博士论文来研究跨国公司的避税问题,例如Sonja Lynne Oihoft(1999));还有一些用于衡量公司避税问题的博士论文模型,例如Joel M. DiCicco(2003)。从经济学中避税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来看,对避税的成因和经济影响的分析更加重视。相关研究为避税的定义和法律规制提供了理论支持和经验数据,也为相关问题的法律经济学分析提供了依据路径和方法。
国外法律界对避税的研究根据不同国家的惯例和法律文化而有所不同,但它们都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对避税的存在和运作的描述和分析,包括避税的抽象泛化,因果分析和法律评估,以及法律和经济分析,例如David A. Weisbach(2002),Chin-Chin Yap(2006),Jin Honghong(1989);第二是研究避税法律法规措施,例如从法治从公司责任的角度分析避税的一般监管规定(Kunstmann Rioseco,Matias(2004)),以及从公司责任的角度对避税的一般监管规定(Judith Freedman(2003)); AW Granwell和Sarah S. McGonigle等英美避税规则的比较研究(2006),Victor Serenyi(2006),关于避税解释规则的研究,例如Brian Galle1(2005)。
(2)中国的研究现状
中国大陆的学者针对避税问题(包括“避税”和“逃避避税”)进行了许多研究。检索1979年至2008年在CNKI系列数据库中的相关文章,主题为“避税”,共检索到1527篇文章(其中博士学位论文3篇,硕士论文59篇); “避税”的主题是相关的共有4条;以“税收筹划”为主题,共有2 226条相关文章。①从本文的内容来看,围绕1994年的中国税制改革和2004年以来的新一轮税制改革有两轮研究热潮:
第一轮研究热潮主要集中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零星引进国外反避税制度,因为中国缺乏避税做法和法律法规体系,研究人员打算采用学习获取相关知识。如孙庆瑞,邱菊等“国外反避税措施的启示”(《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94),熊永立,周旺利“加拿大反避税措施简介”(“安徽税收”(1997年),胡俊生,周立华“国外反避税措施”“措施介绍”(“上海财政税收”,1994年),齐秀兰,“美国和西欧主要国家的反避税措施”(“国际贸易”,1995年)等。随着中国新税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外资的不断深化,避税和反避税问题首先在国际税收领域凸显出来,并迫切需要相关问题的理论解答。从那时起,税法学者撰写文章讨论一般理论,但是大多数文章主要基于概念分析,性质定义和原因分析,并且大多限于在民法国家引入相关问题。
公司所得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收入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它是国家使用税收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经济杠杆的有力工具。从1994年在中国开展工作到2007年3月16日通过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外企业所得税制度合并,体现了“简化税制”的税收改革原则。制度,广泛的税收基础,低税率,严格的征收和管理”它对促进各企业的公平竞争,调整产业结构,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堵漏税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作用。同时,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将在短期内对企业所得税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仍然存在一些老问题,例如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问题,特别是成本会计,费用计划和收入隐藏。所得税法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1.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税收环境。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生产规模和资金规模,存在先天不足和其他因素。他们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和粗加工的低利润企业。拥有良好的税收政策是增长和发展的良机,也是欠发达地区。实现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契机。
1.统一所得税制度:过去,在投资促进的背景下,无论是税率还是税前所得税支出项目,外资企业享受的所得税优惠税收政策政策远不能与内资企业相提并论。。由于双轨制税收制度的漏洞,一些内资企业通过将资金转移到国外并在中国进行再投资而对外国投资采取了优惠待遇,导致大量的国家税收损失。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贯彻落实国民税收待遇和公平税收负担的原则。解决了以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待遇不同,税收负担大的问题,为各类企业创造了公平的竞争税。法律环境。
2.统一和降低税率:公司所得税统一了税率,同时将所得税率统一降低了25%,略低于邻国的平均税率。此外,它还规定合格的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应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0%。这些政策对中小企业是一个积极因素,有利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出口导向型中小型企业,如缝纫机等出口导向型产业。减轻税收负担,提高相对竞争力。对于新兴企业它有利于其最初的生存和发展。更重要的是,为企业提供利润有利于促进国内消费,扩大内需,改善产品供求关系,增强企业再生产能力。这有利于中小企业多,利润率低的行业的现状。有时间和空间进行进一步的发展和增长实现产业升级。
3.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新的公司所得税法改变了区域优惠政策的模式,并建立了“以工业为主的优惠政策,以区域优惠政策为补充”的税收优惠体系。明确了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环境保护和公益事业等行业的优惠范围,明确了优惠税收的指导作用。这项改革减轻了企业因“出生地不同”而遭受的伤害,为国内外企业建立了公平竞争的舞台。新税法将利用优惠政策发挥调节作用,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优化国民经济结构,这对于中国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县企业和产业升级。
4.统一的税前政策:新的公司所得税法统一并规范了税前扣除方法和标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的扣除制定了统一的规定。由企业,并将与之同时执行的税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减税的具体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取消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和非生产性机构销售的自产商品的销售;取消内资企业实行的纳税工资制度,扣除企业的实际合理工资支出;适当提高内资企业公益捐赠的扣除比例;实施企业研发费用的额外抵扣;合理确定内外资企业广告费用扣除率。调整税前支出项目,统一内外资企业的税前支出,减轻企业负担。同时,新法律还明确规定,公司应承担一些社会责任,例如提高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标准,反映出政府对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需要。 ,承担一些社会责任,并弥补政府职能的不足,有利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2.《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我县的税收产生了重大影响。
1.税率调整: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所得税法统一了税率并将其降低至25%。此外,它还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应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些政策有利于企业,但对县内当前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的行业的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组织产生较大影响。同时,由于同一行业的经济性质不同,不同的税法导致税收负担失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合伙)企业的税负较高,导致这些企业采取“税收向下流”的原则,消除了原企业组建新公司的怪现象,这也影响了个人所得税的收入。
2.税收优惠:新的公司所得税法对微薄利润实行税率降低方法,小微利润定义中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这使得大多数小企业我们县每日纳税申报单以20%的优惠税率提交,并将在年底进行调整。还有一些优惠政策允许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和其他因素,这在短期内,特别是在本年度,对减少企业所得税产生了重大影响。
3.税前支出:新法律统一并放宽了税前扣除额。例如,取消内资企业实行的纳税工资制度,对企业的实际合理工资支出进行实际扣除;;额外扣除企业研发费用;合理确定国内外公司广告费用扣除比例。这些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带来了好处,长期减税影响了我县企业所得税收入。
3.新的公司所得税法是由于公司所得税是一种更为灵活的税收类型。它受成本会计和税前扣除的影响,操作更加灵活,逃税成本低,再加上目前的所得税管理系统。影响所得税法实施的问题,导致名义税负和实际税负发生重大变化,而其他问题并未实质性改变。换句话说,公司所得税制度失范的问题仍然存在。
(1)所得税管理系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都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机构,但征收对象的划分并非根据企业的性质和类型而定,但是在进行工商注册时,这意味着相同的性质,企业类型,将属于不同的税务机关进行管理,客观上为税收不平等创造条件。缺乏对新老企业的明确规定,导致国家和地方税收征管机构对管理的看法有所不同,“家庭管理不善”的现象时有发生。另外,目前国家和地方税收征管工作在规范管理上有所不同不同程度直接导致了一个问题,即同一类别的纳税人由于受不同税务机关的管辖而“严重依赖”。设置是相似的。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它将给纳税人提供一个机会来滋生和传播“人高钱少”的不良趋势。所有这些都削弱了税法实施的严肃性,不利于真正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
同时,灵活多样的管理方法也确定了企业所得税负担失衡的必然现象。目前,公司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有两种主要方法:审计征收和批准征收。在不同的征收方式下,企业日常纳税负担不同。账面利润将减少甚至损失,每年的结算和付款工作量很大。在税务人员主要进行随机检查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地存在所得税不平衡的问题。
(2)对于影响企业所得税法的几种主要疾病,仍没有有效的控制措施。
1.营业外支出挤出成本的问题仍然比较普遍。问题的一个很大部分是,非经营性支出挤出了成本并侵蚀了税基。尽管新税法明确规定了税前各种费用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等原则的扣除基础,但实际上,许多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并未区分公有和私有。压缩成本。这主要是因为这种成本识别的边界很模糊并且工作量很大。如果一家私营企业的所有者以企业的名义为儿子买了一辆名车,那实际上是个人消费,但相关的费用已超出成本。也就是说,尽管个人娱乐或个人爱好的支出是有限的,但是判决的操作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这直接影响了相关企业的税收负担,并影响了所得税法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2.白条现象尚未得到根本控制。根据《所得税法》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纳税人的扣除凭证必须真实,相关,合理,但从目前的日常税收来源管理来看,问题仍然很严重,尤其是相当大的经批准的托收公司获得的部分凭单是白色的,例如维修费用,办公用品,租用的营业场所或场所等。主要原因是业主自己了解问题,其次是无法获得小规模的生意,其三是主观意图,加上不完善的财务体系,基本得以实施现金交易难以控制。所有这些为逃税提供了便利。
3.隐瞒收入和虚假账目仍然很严重。所得税是一种具有更大灵活性的税种。受成本会计和税前扣除的影响,它的操作更加灵活。在税务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下,由于缺乏相关系统,逃税成本低以及公众普遍缺乏认知和合规心理等原因导致逃税现象普遍存在,数量众多,进而导致企业所得税制度丧失了控制人们经济行为的效力,形成了不规范状态。正如丽水市一家公司在上市后所说的那样:“现在不要逃税。”目前,在日常税收来源管理中发现了一些大型企业,这些企业至少有三套帐户,其中有一套用于老板,一套用于税收,一套用于银行,通过隐藏收入来实现。,不考虑外部操作,可随意使用税收减免和虚假成本的方法。
(3)内部管理落后于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