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改革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首先取决于企业的成本结构。在土地成本相对较低的三,四线城市中,预计将扣除房地产企业支付的建安增值税。相反,在一二线城市,由于建安的成本相对较低,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规模可能不足,收益有限。从税收转移的角度来看,房地产企业几乎不受上游建筑业税收负担的影响,因此不会增加住房企业的成本。在下游,一些商业房地产企业可能会部分转为增值税。从这个角度来看,随着大本营改革的不断推进,一些商业地产销售收入比重较高的房地产公司,以及建安成本占总成本比重较高的房地产开发商,将受益于房地产。房地产。营地改革的持续推进
根据准工业研究院的《 2016-2021年中国房地产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的营地改革和试点方案。显然,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全面开展难民营的试点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全面启动营地改革试点计划,并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从那时起,目前的营业税纳税人都改为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税率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的税率为6%。
难民营的试点改革从根本上消除了商品和服务征税不统一和重复的问题,并有效减轻了公司的税负。从此前的试点情况看,截至2015年底,减税总额为6412亿元,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纳税人均实现了大规模减税。
房地产行业的总税负:
1,营业税:占销售收入的5%
2,城市建设税:营业税的7%(城市),城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