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项目的企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料种子,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②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
③中药材的栽培;
④种植和种植林木;
⑤畜禽养殖;
⑥收集林产品;
(2)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例如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营和维护;
(3)海洋捕鱼。
【与水产养殖有关的税收政策分析】
1.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免征增值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五条免征增值税:(一)自产农产品由农业生产者出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部分免税范围《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十五条规定的项目限制如下:(1)第(1)款中的“农业”一词是指人工林,水产养殖,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
3,《关于对某些商品适用低增值税率和采取简易措施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9号):“ 1。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率:) 农产品。农产品是指通过种植,水产养殖,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生产的各种动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税收范围暂时继续按照实施《税收范围通知书》(财税字[1995] 52号)及有关规定。 ”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产品税收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 52号)规定:
“ II。动物:动物包括各种动物的人工培养和自然生长的初级产品。具体的税收范围是:
(1)水产品;
(2)家畜产品:
牲畜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和捕获的各种牲畜和家禽。该商品的税收范围包括:
1.动物,家禽和爬行动物,例如牛,马,猪,绵羊,鸡,鸭等。
2.兽类,禽类和爬行动物的肉类产品,包括整或分开的新鲜肉,冷藏或冷冻肉,咸肉,内脏,兽类的头和尾,禽类和爬行动物,蹄等组织。
各种野兽,家禽和爬行动物的生肉产品,例如培根,腌制肉,培根等,也属于该商品税的范围。
各种罐头肉和熟肉产品均不需缴税。
3.蛋制品。指各种家禽和爬行动物的卵,包括新鲜卵和冷冻卵。
加工过的咸蛋,松花蛋,皮蛋等也属于此商品税的范围。
各种类型的罐头鸡蛋无需缴税。
4.新鲜牛奶。指各种哺乳动物的乳汁以及通过纯化和灭菌过程生产的乳汁。”
2.企业所得税:
根据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批后,从事水产养殖的企业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63号主席命令):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所得;”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企业所得税法》第86条第27条第1款的规定,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可以免除或减少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一)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五)畜禽养殖; ”
农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取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5条: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其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产品税收范围注释的通知》附件:
农业生产者出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种植,收获,动物育种和捕鱼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票据中所列的自产农产品。一个
农产品是指通过种植,育种,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生产的各种动植物的初级产品。
3.个人所得税:
1.暂时免除青苗补偿费的规定乡镇企业职工和农民收取的青苗补偿费在农作物工业的收入范围之内,与此同时,也是经济补偿收入。因此,它们被获得青苗补偿费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门从事种植,育种,繁殖和捕鱼。其业务项目在农业税(包括农业专项税,下同),畜牧业税和农业税的征收范围内。2.畜牧税,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如果
不属于农业税和畜牧业税的范围,则应对其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四个行业和四个行业的单独收入的个人核算应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个人所得税,应当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相结合;四个行业的收入如果不能单独核算的,则对全部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3.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并根据《关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改变了个人家庭或个人获得的农业特产收入。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在取消农业专业税,减少或免征农业税之后,个人或个体经营者从事种植,育种,育种,捕鱼和商业项目属于农业税对于农业专项税和畜牧业税,来自“四个行业”的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4.车船使用税:
1.专门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免征车船使用税,主要是对运输征税。具体限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载重量不超过1吨(1吨或更少)的渔船可免交车辆和船艇使用税。超过1吨但低于1.5吨的渔船,可按非机动船1吨的税率征收车船使用税。为了避免与1吨免税渔船混淆,可以在收据上注明实际的装载能力,以备将来参考。
五,印花税:
“国务院市场调节粮”的购买和寄售协议免征印花税。
六。城市土地使用税:
直接用于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扩展数据
农业税将于2006年1月1日取消。
2006年2月22日,国家邮政局发行了面额为80美分的纪念邮票,称为“彻底废除农业税”,以庆祝自2006年1月1日起废除《农业税条例》。
这意味着已经存在于我国两千多年的传统税制的终结。取消农业税是政府解决“三农”的重要措施,不仅减轻了农民负担,而且增加了农民的公民权利。它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也符合“工业对农业的反馈”趋势。。
自1992年以来,中国的改革开放正式对农业体制进行了改革。 2006年,废除了数千年的农业税,这标志着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
取消意义
是农民的一种解放。在中国,对农业征税的成本太高,有时甚至超过税收本身。以农业税为载体,许多来自农民,农村地区和农业的耀眼品种消耗了剩余的税费。取消农业税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向世界各地的农民伸出援手的制度。更重要的是,现行的农村税制是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建立的。
这种两线平行的税收结构,再加上城乡发展水平之间的不平衡,给中国农民带来了非常不公平的税收负担。由7%的主税和20%的附加费组成的中国农业税率为8.4%。据了解,特定人群的税收仅在中国存在。因此,取消农业税政策的提议更多是一种制度上的变化,是中央政府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政策做出的重大调整,以及恢复了农民与城市居民的平等地位。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