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针对小型低利润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一个是基于税收的折扣,即减半,第二个是将税率从25%降低到20%。
如果您的应税收入为人民币1,000元,则不在优惠范围内,则应纳税额为1000 * 25%= 250元,如果应税收入为优惠范围内,则为1000 * 0.5 * 20% = 100元,这是您的优惠150元。
不是净利润,而是年度应税收入
应税收入=利润总额±税收调整
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100,000元(含100,000元)且收入减50%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应按下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
超过10万元不超过30万元(含)的,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