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产的转让应缴纳公司所得税。
第一种情况:企业的整体资产转让,如果是整体转让(例如加入国有石油公司的个体加油站,则国有企业接收个体,土地的全部债务和劳力)房地产不涉及转让事宜,即单个加油站使用无形资产和房地产股份投资,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投资风险,并且此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只要单个加油站为该公司的增值部分缴纳所得税,它可以减少税收转移的资产。企业的整体资产转移意味着企业(以下称为转移企业)无需解散并将其所有业务活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移至另一企业(以下称为转移企业)以作为接收企业)为了接受替换表上的企业资本权益,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从其所有业务活动或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购买股份的股份。原则上,将企业的全部资产转让分解为以公允价值出售的所有资产,并在交易发生时分解为两个经济业务的投资以进行所得税处理,并计算资产转让的收益或损失。按规定确认。
第二种情况:土地使用权和地面建设(加油站和设备)的简单转让。个人加油站未加入国有公司而是直接收取转让费的,其后将被取消,并将土地转让给国有公司。国有公司实际上购买了各个加油站的土地和房屋。个别加油站的营业税和附加费为5.5%,所得税约为5%(地方政府征收的税率),土地增值税约为5%(征收率)等。如果税务机关没有按照收税率收取税款,而是仔细核对清算账目,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可能更多(土地增值税的最低增值税率为税率的30%)。土地增值额)。
第三种情况:在建加油站的转让。财税〔2003〕16号第2条第(7)款规定: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无论是否变更项目发起人和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其实质是不动产转让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已发生的行为。在建工程的出让,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征收营业税:1.已经完成土地预开发或者土地预开发但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建工程的转让。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尚未进入建设阶段对“正确”的项目征收营业税。2.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的转让,按照“不动产销售”税项征收营业税。
实际上,实际上已经发现,如果增加资产的价值,则由于企业所得税,总体转让税要比土地使用权和地面建筑物转让税少得多。率是25%。
企业的股权转让收入属于企业的财产转让收入,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由于公司所得税受公司所得税制度的约束,因此居民和非居民企业的收入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因此,关于股权转让收益的税收地点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确定股权转让收益的税收地点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关于企业所得税支付地点的实施条例是:除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使用企业注册地作为纳税地点,但注册地点在国外,纳税地点是实际管理机构的地点。术语“企业注册地”是指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注册的地方。因此,对于居民企业境内外股权的转让,登记地点为税收所在地。
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以获取收入的非居民企业,应使用该机构或场所作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事业单位的,经所在地事业单位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共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选择由主要事业单位或者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位于。所提到的主要机构和场所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负责其他机构和场所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2)拥有完整的书籍和代金券,以准确反映机构和地点收入,成本,费用和损益。经批准和集体缴纳企业所得税后需要增设,合并,搬迁,关闭机构或停业机构或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由负责的主要机构或场所事先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告。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需要改变集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或者地方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对于尚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扣缴义务人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的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将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给中国居民企业(不含税)。在公共证券市场买卖中国居民企业股票获得的收益有以下特殊规定:“扣缴义务人未代扣代缴或不能履行代扣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当自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之日起计算。或协议(如果转让人预先取得股权转让收益的,应当在转让股权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向被转让股权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关)备案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获得股权转让收益的日期。非居民企业不按期如实汇报的,按照《税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如果股权转让交易的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并在海外进行交易,则根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来源代扣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No。 3),非居民企业自行或由代理向转让股权的国内公司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收。
转让股权的国内企业的责任
还应注意,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并且在海外交易中转移了股权的国内企业的责任。根据国税发〔2009〕3号的规定,股权转让的内资企业应协助税务机关为向非居民企业征税,已转让股权的内资企业在依法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股权转让合同副本。股权转让的内资企业未依法变更税务登记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登记,变更或取消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三日内责令其改正,并依照《税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