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1:根据薪金收入纳税
个人所得税=(50000-3 500)* 35%-5 505 = 10770
方案2:根据人工成本纳税
个人所得税= 50000 *(1-20%)* 30%-2000 = 10000
方案3:对已付收入纳税
个人所得税= 50000 *(1-20%)* 20%*(1-30%)= 5600
可以看出,方案3支付的税款最少。从个人所得税的角度来看,最好选择方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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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加工的税负税率:《消费税暂行条例》第4条第2款规定:....对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客户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可以按照规定扣除税款。因此,无论受托人征收并缴纳的消费税如何,都不会影响贵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
应缴消费税= 500万* 20%+ 500 000 * 1 = 1500万元(白酒消费税率:20%加0.5元/ 500克),税负率:150万/ 5 000000 = 30%;
2.直销税负担率:《消费税暂行条例》第8条第3款规定:复合税计算方法的复合税计算价格计算公式:复合税计算价格=(材料成本+手续费)+委托加工数量×固定税率)÷(1-比例税率)。应税价格=(1000000 + 750000 + 500000 * 1)/0.8=2250 000 / 0.8 = 281.25万元;消费税的征缴= 282.55万元×20%= 56.25万元;税负率:562500/5000000 = 11.25%;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如果直接销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将不再缴纳消费税。
您已经了解到,两种产品加工方法的税负负担率的计算已完成。呵呵,全班斧头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