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10〕156号《关于跨区域经营征收建筑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一般建设直接管理下设立的跨区域项目部门,以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0.2%为基础所得税已预先分配到项目所在地,项目部门会预先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付款。
其中,在每月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将实地项目部门缴纳的税款填入SD003的第14行中的特定业务预提税中。
如果在预付款时未填写特定的业务预收款,则主表第32行自动带出的预付款税额将不包括在年度税收结算中,您需要在声明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以更正报告或将其保留在预付款帐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