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25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1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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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1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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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某企业会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25万。该企业2008年度其他情况如下:

1百万到200,000 *(1.5-1)+ 0.8 = 908,000 * 25%= 227,000

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1.今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类别A)”第32行“累计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根据税法填写纳税人在当前纳税年度的累计纳税额预付所得税金额包括按照税法规定的特定业务预付(征税)的所得税金额,由建筑企业总部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门应当将预缴所得税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项目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2.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在扣除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和允许弥补上一年亏损的余额后,应纳税收入。

3.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在扣除税收抵免和根据本法有关税收优惠规定的抵免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