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得税的计算不是基于净利润,而是基于总利润* 25%的所得税率。这是对公司利润征税,如果蒙受损失,则不征税;
发票的5%税是营业税。该税是根据销售额计算的,无论它是否有利可图。
这两种税是在不同的链接上征收的。
所得税=应税收入*税率(25%或20%,15%)应税收入=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上一年的亏损
例
某企业是居民纳税人,所得税税率为25%。 2014年,公司的业务运营如下:
(1)年销售收入68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20万元
(2)年产品销售成本为3680万元
(3)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129万元,其中上缴消费税8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4.23万元,消费税14.77万元
(4)年度产品销售费用1300万元(包括广告和宣传费用1150万元)
要求:
(1)计算2014年企业总利润
(2)根据利润总额调整纳税额,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答案中的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答案:
(1)总利润= 6800 + 120-3680-129.9-1300-1280-90-36 = 404.1万元
(2)要调整的项目如下:
1,国债利息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少120万元。
2.广告费用的扣除上限= 6800 * 15%= 1020万元,这比本期发生的1150万元少,因此增加了130万元,而这130万元可结转以后的年度扣除额;
3.商务招待费:84 * 60%= 50.4万元,6800 * 0.5%= 340000元,因为34 <50.4,因此此期间商务娱乐的扣除限额为340,000元,应提高84-34 = 500,000元;
新产品研发费用可扣除50%:150 * 50%= 75万元,应减少75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404.1-120 + 130 + 50-75 + 5 + 10.8 + 8 = 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