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未付的应付企业所得税的原因有:
1.“如果企业转移了应付账款或无法支付,则应从该科目中扣除该科目并根据其账面余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因此,它影响了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应付账款是指企业为采购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提供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可以看出,应付账款是由于赊购原材料所致。原材料的购置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构成应付账款,其购买成本必定会随着生产的使用而进入生产成本,从而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三年以上未付款,三年内未进行任何业务交易,或者公司未付款的原因是由于另一方的供应质量,并且双方之间的争议尚未解决解决。如果您单位的应付帐款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债权人未确认亏损并在税前扣除的,应当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已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应付款在以后年度支付,则可以在纳税年度之前扣除。这里提到的“结论性证据”是指有效的声明,例如债权人的法律责任的书面声明或债权人主管税务机关的证明(证明债权人未能确认亏损并在纳税前将其扣除) )和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