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制后,企业所得税保持不变。营改后,所得税仍由地方税务局申报,但增值税已在国家税中申报。
商业改革的增加只是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无关。公司所得税按照原规定照常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的规定”《通知》等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分期预缴,年终结算和缴纳的方式。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一定的程序和原则,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预付款方式。一旦确定了预付款方式,就无法在纳税年度内随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