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征税:
(1)使用结转销售收入合理避税
(2)首先通过销售避免税收,然后通过股票购买
税法规定,纳税人为交换生产材料和消费材料,股份投资或债务清算而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以与纳税人类似的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为准。计税依据。实际上,当纳税人使用应税消费品交换商品或投资股份时,通常根据双方约定或评估的价格确定,协商价格通常为平均市场价格。如果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为基础计税,显然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因此,我们不难发现,如果先采用先卖后买的方式(置换和债务清算),就能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3)成立独立的会计销售组织
消费税支付发生在生产区域(包括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而不是在流通区域或最终消费环节(金银珠宝除外)。因此,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关联企业中,在零售等特殊情况下,如果应税消费品以较低的价格(但不违反公平交易销售价)卖给其独立的会计销售部门,您可以减少销售,从而减少应付的消费税额。具有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于销售阶段,仅支付增值税而不支付消费税,因此可以减轻集团的总体消费税负担,但增值税负担保持不变。
(4)使用委托加工产品合理避税
当前的税法规定,工业企业自制产品的适用税率是根据销售收入计算的。工业企业接受其他企业和个人委托的产品来代表他们进行处理。税收仅根据企业收取的加工费收入计算。如果工业公司生产相同的产品,则其税负将比自制产品低。一些公司使用各种方法以卖给对方的名义将自制产品尽可能地转换为经常帐户。生产产品时,不会将其视为产品销售,而是会单独向购买者收取材料和加工费。一些公司还以购买者的名义购买材料,因此产品销售不记为正常产品销售收入,也不缴纳消费税。
(5)使用不同税率的合理避税
由于根据不同产品的设计,消费税是不同的税率,因此税率的等级更高。当企业是大型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时,属于其内部工厂的商店和劳务服务公司之间会相互买卖商品,以进行连续加工或销售。通过内部定价,整个合资企业都是合理的。避免税收。也就是说,当采用税率的分支机构将其产品出售给采用低税率的分支机构时,通过设置较低的内部价格,商品原价的一部分会从高税率部门转移到低税率部门。高税率的企业减少了销售收入,减少了应纳税额;适用税率低的企业具有相同的产品销售收入和应纳税额,但是由于获得了低成本的原材料,成本降低了,利润增加了。对于内部分支机构之间的“不平等苦”问题,公司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来调整情况,例如将一些支出用于利润更高的公司。
(6)使用不同的完整累进税率(或税额)进行计划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是一项极其复杂的计划任务。在实际计划过程中,纳税人应遵循产品生产方法的稳健性原则和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而不会违反法律。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巧妙地安排其未来的税收事项,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各项计划上寻求突破,以减轻其税收负担,实现最大的税收优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思路
I.消费税税收筹划概述
中国目前的消费税是一种典型的间接税。税务部门对需要与增值税同时调整的特殊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消费税,形成了两级调整模型。它的纳税人是在中国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耗品的单位和个人。其目的是“为了调整产品结构,指导消费者行为,并确保国家财政收入”。
税收筹划不仅是纳税人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而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因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必须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发展,不仅要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还要降低生产成本。在经济资源有限,生产率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收入的增加和生产成本的降低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通过税收筹划降低税收成本已成为纳税人的必然选择。纳税人可以学习政府的税收政策和立法精神,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找到可以自己使用的方式,并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减轻税收负担。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消费税筹划是保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第二,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方法
(一)在投资决策的初期,应考虑国家对消费税的改革方向
征收消费税的目的之一是调整收入差距,指导消费方向和保护环境。但是,中国的消费税范围仍然“缺失”,例如,就高端消费品征税而言,它不涉及高端家具电器,古董书法,装饰材料等;就高消费行为而言,没有提及卡拉OK,桑拿,按摩,视频游戏和其他娱乐行业;在保护自然生态方面,对毛皮产品和外来动物不征收消费税。此外,造成臭氧层破坏的塑料袋,一次性午餐盒,电池和氟利昂产品都是不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东西。这些现有问题已为大家所公认。因此,以上所列项目可以根据消费税征收范围进行调整。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向时应考虑国家消费税的改革方向和发展趋势。这是从源头上节省税款的一种方法。
(II)使用独立会计销售组织的企业的税收节省
消费税是单环节税,也就是说,税是在生产环节上计算的,而不是在流通环节和最终消费环节上计算的。因此,如果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公司将应税消费品以较低的价格出售给独立的会计部门,但又不违反公平交易的销售价格,则可以减少销售并以较低的税基计算应税消费税。税额也很低;并且由于具有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处于销售阶段,因此它不支付消费税,而仅支付增值税。这可以起到节税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24条:“企业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按照独立企业的规定进行。税务机关收取或支付业务交易的价格或费用,有权作出合理的调整;如果他们不按照独立公司之间进行业务交易所收取或支付的价格或费用减少应税收入或所得。 ”这是企业使用独立的会计销售组织节省税款的前提。
(3)使用分税点节省税款
纳税门槛是税法规定的一定比例和金额。当销售或应税收入超过此比例或金额时,应依法或按较高的税率缴纳税款,以便纳税人纳税。负数急剧上升。相反,纳税人可以享受优惠待遇,减轻税收负担。
使用税率截止点来节省税金的关键是遵守使企业的整体利润最大化的原则。换句话说,在制定税收计划时,我们不应过分强调某个环节的收入增长,而应忽略其他支出的增加或由于实施该计划而导致的收入减少,这将减少纳税人的绝对收入。
1.使用最大化企业整体利润的原则
以下是卷烟消费税起征点的示例:
中国税法规定:对于A类卷烟,如果每根标准条(200条)的标准转让价格超过70元(包括70元,不包括增值税),则按比例税率计算56%;对于B级卷烟,即如果每个标准物品(200个)的标准转让价格低于70元(不含增值税),则比例税率为36%。
示例:(1)卷烟厂的标准卷烟的标准转让价格为68元,现在以8500元的价格出售标准盒装。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忽略了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企业此时应缴纳的消费税:150 + 68×250×36%= 6270(元)
企业税后利润:(68×250-8500-6270)×(1-25%)= 1672.5(元)
(2)如果供应超过需求,制造商决定将每支标准卷烟的价格提高到76元。其他所有内容均保持不变。
在此示例中,在标准卷烟的价格从68元提高到76元之后,表面上,销售收入增加了2,000元(76×250-68×250 = 2000),但是由于价格超过临界点(70元)后,计算消费税时的税率也随着税基的增加而提高,使卷烟的整体税后利润没有增加,反而下降了,因此达到负值。当然,我所举的例子有些极端,但它可以充分表明减税点对企业成本效益的重要性。
2.使用税收起征点,并建立独立于企业的销售组织
继续以香烟为例。如果卷烟厂的卷烟市场价格直接为每标准条70元,并且没有独立于企业的销售代理,则销售一盒标准卷烟应缴的消费税为150 + 70×250×56%= 9950(元);如果企业设立了独立的销售部门,则按每标准件68元的价格将其出售给企业依法成立的独立销售组织(目前一般是设立销售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销售标准盒香烟的价格为150 + 68×250×36%= 6270(元)。用这种方法计算的应付消费税前后的差额为9950-6270 = 3680(元)。当然,如上所述,企业出售给独立会计机构的价格应指出售给其他企业的平均价格。如果明显降低,则税务机关将进行相应的调整。该方法实际上执行两种叠加方法以节省税金。
通过以上讨论可以知道,当价格和税率同时变化时,税负在临界点附近变化,税负的增加将大于税负的增加。基础。当然,只有在价格和税率同时变化时才会发生这种情况。如果价格变动后税率没有变化,则无需考虑征税门槛的问题。
除了香烟税项外,使用税率削减点进行的减税也可以应用于汽车,摩托车和啤酒的三种税项。
(4)同时经营具有不同税率的各种应税消费品时的税收筹划
中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同时经营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应分别核算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量。较高的适用税率不用于计算销售和销售数量。此外,除对粮食,酒类征收20%的比例税外,还征收0.5元/斤的固定税。因此,销售较低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和包装消费品时,不仅要征收20%的高税率的从价税,还要按每斤0.5元的固定税率征收特殊税。 。香烟与酒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