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上年度损益调整数-1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款-1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率-1
您的表达不甚了解,仅供参考。
首先理清您的问题:
1.在12年内产生了80,000多美元的费用,于1月13日开具发票
您是在赚取收入还是支出?如果要收费,您如何开具发票?
2.您之前的年度损益是如何调整的?
3.所得税的结算和支付是否意味着1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52条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因税务机关的责任未能缴纳或少付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三年内补缴税款。,但不收取任何滞纳金。
,并且您的增值税发票都开具了13%的发票,而对方的扣除额则根据13%扣除了。如果您在这方面缴税,则不得按销售额的4%缴税,因为如果根据4%的补发款项,您尚未发行17%的增值税票。 4%的差额等于双重征税(我了解相同的商品应分别征税两次,分别为13%和4%)
以上是个人观点。
但是对于您的情况,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这需要与税务局沟通,以了解我们是否可以补足尽可能少的税款。
应付税款-增值税检查和调整x
借入税费-企业所得税y
上一年度的损益调整贷款(所得税费用)y
y = 50 * 25%= 1,250万
扣除5个纳税年后未弥补的损失为341.8803-50 = 29188.03万,如果预期的公司利润可以弥补这一损失,则与递延所得税相关的条目如下
递延所得税资产z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z
z =(x-50)* 25%25%是您公司的适用所得税率,结果约为729.7701万元
调整未分配利润中的结转盈亏
借入未分配利润p
上一年度的损益调整贷款p
p是上一年的损益调整余额
以上是我认为的处理方法。如果是主题,请按照上述处理。如果存在实际问题,建议先与税务局联系,然后再处理,因为这应该构成税收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