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调整上年损益
贷款:银行存款
往年未计提的所得税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统一计算2006年至2012年的应交所得税,并将结果归还
借: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结果可退款,然后
借: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现在执行“小型企业会计准则”,则省略“上一年的损益调整”主题。
1. 2009年的损失仅在2010年年度申报中的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期间才参与弥补2009年的损失。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规定:“每个纳税年度的企业总收入,扣除非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收入,各种抵扣额和上一年度允许弥补的损失是应纳税所得额。 ”;第18条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应结转至下一年,并由下一年的收入弥补,但最长结转期不得超过5年年份。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10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所指的损失,是指企业从非应税收入中扣除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免税收入和扣除后的金额小于零。 ”。3.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8〕1081号):“年度税收”填写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类):24.第24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在纳税前弥补的上一年的损失额。银行填写附表4第6行“公司所得税损失补偿详细清单”的第10列。但是,它不得超过此表第23行的“税项调整后收入”。25.第25行“应税收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23-24行。该银行不能为负。在此表的第23行或根据上述各行的顺序计算结果。这条线是负的,并且银行的金额用零填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