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入免于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项目收入。临时税法没有时间限制。我想知道将来是否会改变。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免征增值税。我不会申请免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或者减免企业所得税。
(1)来自以下项目的企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豆,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栽培;
4.森林栽培和种植;
5.畜禽养殖;
6.收集林产品;
7.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和维护等,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服务项目;
8.海洋捕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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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今年我们公司在某个高山森林中种植了一批树苗。请问,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会产生优惠的收入吗?
专业答案
是。您公司的植树收入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收入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企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一)蔬菜,粮食,马铃薯,油,豆类,棉花,大麻,糖作物,水果,坚果的栽培; (2)选择新的农作物品种; (三)中药材种植; (四)林木培育和栽培; (五)畜禽养殖; (6)林产品种植采集; (七)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维护以及其他农林牧渔业服务项目; (8)远洋捕鱼。由此可见,您公司从树苗的种植和种植中获得的收入可以免征公司所得税。
一,花卉种植企业可享受小微所得税优惠,同时可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一半。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86条《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可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
(1)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应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35条规定那如下:
(1)第(1)款中的“农业”一词是指人工林,水产养殖,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主要农产品,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刷发行的通知(财税字[1995] 52号):“ ...(11)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面列出的植物以外的所有种类的人工种植和野生植物,例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小麦秸秆,豆类,马铃薯,藻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16条:“如果纳税人同时经营免税和减税项目,则销售税款免税和减税项目应分别核算;如果不对销售进行单独核算,则不允许免税或减税。 ”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的人可以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