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它每季度预先宣布并支付一次,上一年的所得税在次年的5月之前结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搬迁和处置的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企业政策搬迁和处置收入是指政府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出于政策原因,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通过市场进行招标(招标,拍卖,拆迁,拆迁,拆迁,拆迁等)或处置相关资产,并从政府获得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的收入。清单)等等)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中获得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①根据搬迁计划,企业将在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来的生产或业务,并使用从搬迁或处置中获得的收入购买或建造相同或相似的性质,使用或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利(以下称为固定资产置换),其他固定资产的改良,技术改造,职工的安置,搬迁或处置收入,可扣除固定资产的置换或改良费用,技术改造费用和职工费用。安置费用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②企业没有更换或改善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买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项目报告。应当将拆迁收入增加到各类拆除固定资产的销售收入中,并扣除各类拆除固定资产。折旧和处置费用后的剩余价值计入当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企业可以通过政策调整或处置按收入购买或改善的固定资产来根据现行税法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
④在计划搬迁的次年起的五年内,企业获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将不计入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