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在建筑工地缴纳的0.2%企业所得税作为应缴税款,并填写企业所得税的每月(每季)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类别B)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列。
这称为现场预收集和集中结算。
地方税务部门已经预先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应视为预缴企业所得税。
在年度公司所得税的清算和支付中,预先申报的现场所得税填写在申报表“合并纳税人的现场预缴所得税”的第39行中,作为第34行“较少” : 今年“累计的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
其中,在每月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将实地项目部门缴纳的税款填入SD003的第14行中的特定业务预提税中。
如果在预付款时未填写特定的业务预收款,则主表第32行自动带出的预付款税额将不包括在年度税收结算中,您需要在声明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以更正报告或将其保留在预付款帐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