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的过账期不超过一年,并且无需缴税;一年以上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投资单位的法人向被投资单位大量借款,并支付了一年以上的长期账款,则应纳税。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借款:其他应收款
贷款: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
上交时:
借款: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2.如果是单位内部雇员的贷款,则金额很大,而且长期帐户超过一年无需纳税。
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应收账款。企业开立帐户时,人为地增加了应收帐款,即人为地增加了收入。相应的流转税也相应地由于收入。如果相应的成本不增加,利润将相应增加,最终将导致更多的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占企业应收账款的各种交易,由于其他应收款人为增加会导致企业相应地会产生坏账,企业的总资产也将白白增加,这不利于对企业实际资产的准确核算。此外,由于其他应收款的增加无法合理解释,因此怀疑有资本流失,这也不利于对工商业的年度检查。
“应收账款”的长期借方余额有三种可能性:第一,它可能是变相的利润分配;第二,可能是现金或承兑汇票不会被收集并放在私人口袋中;第三,可能是客户因其他原因故意违约。
应收帐款余额已记入贷方。一种是“预付款收据”或“存款”,另一种是收据后不会开具发票。这是您的全部责任(如果您拥有长期帐户,则超过两年,最好自己处理帐户,使用普通票,申报销售和缴税,并避免被税务部门征税) )。
如果产品是2007年12月发行的,大部分款项已经收到,而一小部分还没有收到,则发票是2008年1月发行的票,那么您应该在2007年12月付款会计分录借用“已发出的货物”并贷记“库存的货物”。在2008年1月开具发票时,“发出的货物”将用红色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