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影响不大
1.在进行公司所得税的结算和支付时,公司经常账户余额的余额是要检查的关键项目。如果当前成本中包含多笔应付或提款项目,则税务机关会要求调整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长期应收款(坏账或坏账),应在处理时及时向税务机关备案,以免调整其应纳税额;
您的意思是以前已计提的坏帐准备金,今年已全部注销!
在税法中,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减值准备等应计费用。仅在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当您在应计所得税时对所得税进行调整时,当其冲回时就不会对其进行调整。例如,当您当时计提了100万的坏帐准备金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将应纳税所得额增加100万,现在将其冲回,那么将不调整当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这么说吧,实际上,在您计提坏账准备的那一年,您已经在当年的利润表中输入了损益表或资产减值损失表,以及税收。不允许扣除,所以有调整了税金!所以赶回时不做任何调整!
“应收账款”的长期借方余额有三种可能性:第一,它可能是变相的利润分配;第二,可能是现金或承兑汇票不会被收集并放在私人口袋中;第三,可能是客户因其他原因故意违约。
应收帐款余额已记入贷方。一种是“预付款收据”或“存款”,另一种是收据后不会开具发票。这是您的全部责任(如果您拥有长期帐户,则超过两年,最好自己处理帐户,使用普通票,申报销售和缴税,并避免被税务部门征税) )。
如果产品是2007年12月发行的,大部分款项已经收到,而一小部分还没有收到,则发票是2008年1月发行的票,那么您应该在2007年12月付款会计分录借用“已发出的货物”并贷记“库存的货物”。在2008年1月开具发票时,“发出的货物”将用红色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