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预收款需缴纳所得税。开具发票等同于确认营业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预付所得税:借款:应税企业所得税:贷款:银行存款(或股票现金)2. 2014年以后的帐单:
借款:主要业务收入贷款: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应收帐款等)
预扣所得税:
借款:所得税支出贷款:应纳税企业所得税3. 2013年,预付款项的所得税无法确认为收入,必须在开具发票后确认为收入
1.所谓预收是暂时不赚钱。您会看到,当预收款增加时,银行存款也会增加。仅当收入完成后,预收款项才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在月底根据当月收入数计算。提及的不是减少收入。2.如果一次将其用作收入,则可以扣留相关的支出支出,该支出将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抵消,以调整相关的利润。3.年度结算必须根据实际的申报数量进行,因为您在季度报告时也会在每个季度进行累积。如果年度利润确实为负,则只能是退税。
在实践中区分特定情况
如果是销售产品,则是应纳税的增值税商品,并且预先收到的收据不会寄出或开具发票。无需确认收入,因此无需申报和支付增值税,在计入公司所得税时不视为收入。
如果您提供劳工服务(服务,运输,租赁,建筑等),并根据法规收取税款以产生应税业务,则必须申报并缴纳营业税,因此对于这些项目(包括原来的营业税现在被征收增值税税项),在实践中,最好在收到预收款后确认收入,申报并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与此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