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向税务机关或您自己的管理员提出申请,并根据需要提供利润表和相关材料。填写退税申请表,盖章,然后发送到税务厅,先做补充声明,然后进行差额退税。
必须先与税务管理者沟通具体步骤,某些步骤将不予退还,以便在下一个时期内少付累积费用。
企业所得税结算和退税的程序和信息要求:
纳税人应在次年5月底前向主管税务局提交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信息:
1.“退税申请批准表”;
2.纳税证明和其他纳税证明的正本和副本;
3.纳税人的海关声明,最终所得税申报表和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4.纳税人的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根据《企业所得税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第11条,纳税人在该纳税年度内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少于该税额的,应付账款预付税款超过应纳税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税,或者由纳税人清算应纳税所得额后的第二年缴纳。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现超额付款后,企业可以携带三份“退税申请批准书”(加盖公章),预付税的纳税证明,应纳税额和实际税额副本。税有关情况的信息,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直接去税务厅申请退税。通常,可以在30个工作日内将多缴的税款退还至公司帐户。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具体的退税处理时间。
《税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应当缴纳超过应纳税额的已缴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返还。
如果纳税人在清算和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可以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在同一期间增加银行存款的利息。税务机关核实后应立即退还。从库房退还的库房,应按照有关库房管理规定归还。
退税的具体程序为:
(1)企业应一式三份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退税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
(2)将“退税申请表”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3)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县级以上县级税务机关批准;
(4)将批准文件退还给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
(5)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已批准的“退税申请表”填写“退税表”,并将其提交给国家财政部以供审查和退款。
企业应注意退还所得税:
(1)退还预付所得税不会增加同期的银行存款利息;
(2)当企业同时拥有应退税款和应交税款时,税务机关通常会在扣除企业所欠税款后退还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