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段时间里,激烈的中美贸易战占据了所有人的视野。一个国家的经济决定了国家的实力,如何平衡国民收入和个人收入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中国这个历史悠久的国家经历了五千年,特别是古代封建时代。皇帝的世界如何划分国民收入和个人收入?该国的收入可以完全包括在内吗?其实并不是。
俗话说:“天下没有土地供国王使用,州长没有土地供陆地使用。”从字面上看,似乎世界上的一切都归皇帝所有,但即便如此,财富仍被使用为了个人享受,它仍然用于国家建设。在大多数古代中国,国家财政与皇帝的私人国库是分开的。这些国家的收入不是皇帝想要花费的。在许多情况下,他们只能花自己的小金库。
金元宝
赵匡胤
如果您遇到一个虚弱或命运不明的皇帝,您将用脑子入侵国库。当然,也有勤奋的明君们会在国库空缺时拿出自己的私房钱或减少开支以支持国库。例如,在明朝,许多皇帝将数十万枚白银移交给国库,最多只能拿走2400万枚白银。相反,在宋代,当该国遇到战争或饥荒之类的重大事件时,家政部门的负责人恳求皇帝向小金库索要钱。宋振宗下达命令“严格警告三师时,不应该再有假贷款”,然后每年分配60万元,不要还清。为了减轻朝廷的财政压力,宋仁宗自愿放弃自己的工资,将这笔钱用于其他私人事务。这被认为是更善解人意的皇帝。
宋仁宗
皇帝的小金库的目的是什么?清朝以前,皇帝每月要给自己发工资。宋太宗赵光义规定,皇帝的月薪为1200元,约合36万元。在清朝,这笔钱由内政部管理,用于奖励used妃或人民。还有娱乐的费用,例如乾隆皇帝的南巡等,都是巨大的费用。在其他时候,皇帝想要建造花园或类似建筑,而国库没有这个预算,自然地,他只能从自己的小国库中转移资金。
乾隆皇帝
经过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已于19日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自1980年实施税法以来的第七次全面改革,也将迎来根本性的变化:
首次将综合征税应用于四种类型的劳动收入,包括工资和薪金,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
税的起点已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每年60,000元);
首次对儿童的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严重疾病的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进行特殊的额外扣除;
优化和调整税率结构,扩大降低税率的步骤……让我们关注这项史无前例的税制改革。
带有注释的全文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解释
财政部长刘Kun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成员:
我受国务院委托解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草案)》的修正”。
个人所得税目前是仅次于中国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它在增加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制度是优化资源配置,保持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长期稳定的制度保证。国家。要深化税制改革,逐步建立整合和分类。合并个人所得税制度。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改革个人所得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儿童教育,大病医疗等特殊费用减免,合理减轻负担,鼓励群众增加收入并通过劳动致富。
为了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与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研究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审查草案)。该草案已经国务院批准。说明如下:
首先,修改的总体思路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旨在实施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策和部署,并确保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顺利实施。与法律。修订工作坚持突出重点,修改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不符合改革要求的内容,补充和完善确保改革实施所需的内容。原则上不得修改其他内容。
第二,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1)完善关于纳税人的规定。
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两种类型的纳税人:首先,在中国有居住地或在该国居住了一年而无住所的个人,对从内部和外部获得的收入缴纳所得税中国;没有住所,没有在中国居住,或者在中国居住不到一年的个人,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从国际惯例的角度来看,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通常分为两类: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种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和纳税方式不同。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两种纳税人本质上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但是他们没有明确定义其概念。为了满足两种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税收方法方面的不同要求,并促进税法和相关税收协定的实施,该草案借鉴了国际惯例,并明确引入了居民个人和个人的概念。非居民个人。将中国居民和非居民的判断标准从目前的一年调整为183天,以更好地行使税收管辖权和维护国家税收权利。(第1条)
(2)对部分劳动收入征收综合征税。
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法使用分类税法将应税收入分为11类,并实施不同的税法。根据“逐步建立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要求,结合目前的征收管理能力和支持条件的实际情况,草案将包括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 。劳动收入(以下称为“综合收入”)包含在综合症税的范围内,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子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同时,应适当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分类,并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调整为“营业收入”。将不再保留“企事业单位的合同经营收入和租赁经营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它们被计入综合收入或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利息,股利,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附带收入和其他收入仍应单独征税,个人所得税应根据法规分别计算。(第二条)
(3)优化和调整税率结构。
首先,是综合所得税率。根据当前的工资和薪金所得税税率(7%的累进累进税率,从3%到45%),将每月应税收入调整为年度计算,并优化某些税率的调整。具体来说:扩大了3%,10%和20%的低税率,将3%的税率提高了一倍,将当前的10%的税率降低到3%,并大幅扩大了10%的税率。当前税率为20%,部分收入的25%的当前税率降低为10%;收入的25%的现行税率降低到20%;相应地降低了25%的税率。距离方面,三个较高的税率分别为30%,35%和45%,保持不变。(第3和第16条)
第二个是营业所得税税率。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当期收入,以及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的所得税率,维持5%至35%的5级税率。适当调整税率水平。高品位税率的下限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第3和第17条)
(4)提高综合收益的基本扣除标准。
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工资的基本扣除标准为3500元/月。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是800元;如果超过4000元,则应扣除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收入的基本扣除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0,000元/年)。本标准综合考虑了居民消费支出的增长等多种因素,反映了一定的前瞻性。根据该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计算,获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收入的纳税人总体上减轻了税负,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明显下降,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加消费。能力。本标准统一适用于在中国没有住所并在中国赚取工资薪金的纳税人,以及在中国有住所以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和薪金的纳税人,并且不保留任何额外的特殊扣除。(1300元/月)。(第五)
(V)建立额外的特殊扣除额。
草案提高了基本收入的综合扣除标准,并阐明了当前的个人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的特殊扣除额。与儿童生活密切相关的儿童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重大疾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特殊额外扣除。特殊的额外扣除考虑到个人负担的差异,更符合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则,有利于税收制度的公平性。(第五)
(6)添加反回避条款。
目前,个人不时使用各种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为了填补税收漏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草案中提到了避税行为,如不以独立交易为原则的财产转让,境外避税地区的避税,不正当经营等。获得不当税收优惠的安排。税务机关合理调整税收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调整税收,需要征收附加税的,应当依法征收附加税并增加利息。(第6条)
此外,为了确保顺利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草案还阐明了非居民个人税收措施,并进一步完善了与个人所得税相适应的税收征管体系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和上述说明均适当,请考虑。
自从1980年代中期中国开始向国内居民征收个人收入调整税以来,这种向居民征收个人收入的制度已经实施了30多年。除了调整门槛,中央和地方共享等,基本税制没有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关系到社会公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理应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问题
当前,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个人所得税改革不应该再进行修补。相反,我们必须把握税制的关键问题,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并进行真正的改革。使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系统成为公平的税制,保护工人的税制和促进健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税制。
2.工人阶级和工人的税负太重。在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中,工资收入按累进税率征税,即根据劳动报酬确定个人收入水平并实行累进税制,这加重了对工薪阶层和工人的税收负担。一些个人收入是直接产生或通过劳动获得的,例如工资收入,个人业务收入,劳动报酬收入,稿酬收入等,而有些不是直接劳动产生的,也可以归为非劳动收入。收入,例如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转让收入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保护工人,鼓励劳动创造以及限制寄生利益是标题的意图。但是,中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逐步对工资和薪金征税,并对收入(如赚钱或吃房租)征税。这是一项沉重的责任,与我们的价值观和市场机制略有不同。将经济动荡推向一无所获和一无所获的价值取向。
3.单一扣除标准违反了税收公平原则。薪金所得税之前的单一扣除标准未考虑纳税人的实际负担。从工资收入扣除额3500元的标准上看,相应的纳税人经常有不同的家庭情况。例如,现在有许多农村家庭的年轻人在城市工作,有些是公务员,有些是公司雇员,有些是快递员。他们打工,月收入可以达到6000到8000元,甚至更高,家庭,老年人和儿童中可能有一个农业妻子需要支持。一家人全靠工资,他在城里租房子。与另一个住在城市的年轻人相比,他有房子,父母工作或有退休金。他的妻子还扣除了3500元后,工作并缴纳了薪tax税,这无疑违反了公平征税的原则。还有一个更直接的例子:一个两口之家的家庭工资为7,000元。A家庭的丈夫和妻子每人的工资为3500元,B家庭的丈夫为7,000元,妻子不工作。结果是家庭工资也就7000元。家庭A不必缴纳薪tax税。 B族每月支付245元。税。由于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不考虑个人纳税人的情况,因此类似的不平等现象比比皆是。
4.扣除额减少不利于家庭消费。较少的减免给中低收入人群带来了沉重的税收负担,不利于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除了工资收入的单一扣除标准外,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对其他劳动收入的税前扣除很少。它主要侧重于社会保险,单位福利,政策激励和补偿以及满足公众日常需求的支出项目。几乎没有任何特殊扣除。市场经济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的家庭,生活,教育,发展和其他方面有许多政策支持,包括扣除养老金领取者或子女的费用,扣除孕妇的费用,减轻多个子女的负担,以及住宅。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个人养老金,医疗,意外保险费,扣除本人和子女的教育费用,扣除工作费用,扣除捐款等(见表2)。这些项目不仅是许多家庭未来支出的重点,而且也越来越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方向。在国家促进消费和经济增长的背景下,对个人所得税的这种限制已经成为社会和谐发展中的抵制和矛盾焦点。
5.个人所得税与总体税收不一致。个人所得税是政府调整居民收入的一种手段,应服从党和国家的政策目标。尽管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和以前的报告都提出要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实现居民收入的同步增长。经济增长,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和生产率的提高。但是,从中国个人所得税征收以来的30多年历史来看,GDP总量每年增长15.1%,城乡居民的平均收入仅分别增长12.7%和11.9%。同期个人所得税年均增长28%,不仅高于经济增长速度,而且明显高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这与保证居民合理的收入增长,给群众更多的改革发展意识不符。的。另外,中国税制改革的方向是逐步增加直接税的比例,相应地减少间接税的比例。但是,尽管个人所得税收入快速增长,但我们未能及时减少增值税等间接税收入,这不仅增加了大多数居民的个人税负,而且未能抓住优化税收结构的机会,客观上扭曲了国民收入分配方式。没有发挥累进的直接税来调节贫富差距。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进展缓慢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很早就被改革部门和财税部门发现并认可。为了纠正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弊端,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确保公平和加强监管,早在1996年3月,国家就在国务院批准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的规定》。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九个五年计划的发展纲要》提出:“有必要建立一种结合所有个人收入的分类和整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由于这五年的税收改革尚未完成,因此已被写入未来20年的四个五年计划的纲要中。
在“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第16章中,建议“建立全面和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十一五”规划纲要第32章中,建议“全面,分类合并个人所得税制度”;在“十二五”纲要第47章中,建议“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十三五”规划第13章中提出年度计划概述有人建议“应加快建立全面和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这项改革已经进行了22年,至今仍未实施。当然,人们担心实施的困难和税收成本的增加,但主要原因是有关部门并未真正重视与人民切身利益相关,反映了社会公平和利益的改革。正义。相反,他们只是从税收组织的收入和市场的角度看问题。经济国家可以在没有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情况下实施全面的个人所得税征税,家庭申报,逐项扣除和多次退税的系统,而无需补充。但是,中国已将其写入了五个国家经济计划纲要。实施,非检查和问责制。值得深思的是,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发言了。
在延迟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同时,为了减轻公众和社会对个人所得税的看法,对工资收入征税的起点已经提高了数倍,建立全面和分类制度的改革核心内容变成了起点问题。中国于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征费开始时设定的成本扣除标准为800元人民币,约为当年雇员平均月薪的12倍。直到2006年和2008年,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分别调整为1600元和2000元。此时,扣除标准等于全国雇员的平均月薪。目前个人所得税收入的扣除标准为3500元。与2017年的数据相比,仅占全国城镇非民工月平均工资的6193元的57%,略高于2017年农民工的月平均收入3485元,即仍然略低于私营城市单位从业人员的平均月工资为3813元。个人所得税工资起点相对于职工工资的进一步降低,也是个人所得税主体转变为中低收入阶层的重要原因。尽管迫切需要提高个人税中薪金收入的起点,但这不能解决公平税制的问题。根本的政策仍然是促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
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1.建立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变中国目前仅对年度综合税进行分类和征收的做法。首先按照改革后的税率收取个人收入。然后,在第二年年初,个人将申报上一年的所有收入并填写个人年度重要支出。项目和金额由税务部门综合计算,扣除后的单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复核,并与上年的实际税额进行比较。如果纳税人已经缴纳了更多税款,多余的部分将退还。通知税款以弥补差额。其中,全面申报总收入和填写重大支出项目是两个重要环节。前者对所有收入进行税收计算,而对多种收入支付更多的税收,这反映了税收的垂直公平性。后者基于单个家庭的实际扣除额,负担沉重的家庭只需缴纳较少的税款即可实现税收的横向公平。
2.提高薪金税的起点并实施动态调整机制。有必要将中低收入群体的主体从中低收入群体转变为个人所得税。为此,工资税的起点应该从3500元提高到目前的水平,这相当于全国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6200元。政策含义是,那些低于雇员平均月薪的人将不再支付工资税,而那些高于平均月薪的人将不得不支付工资税。同时,根据前一年的CPI动态增加了薪金税的起点。如果今年的起点是6200元,并且当年的CPI比上一年高2%,那么下一年的工资表征税起点动态调整为6,200元×1.02 = 6,324元。
3.增加家庭支出项目的税前扣除额。目前,老年人和儿童,住房购买,儿童教育和医疗保健是居民生活中的主要大支出。通过改革,必须改革养老金领取者或子女的支出,并负担子女的负担。购买住房的贷款利息可以偿还。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包括医疗费用,保险费用,本人和子女的教育费用等费用,综合税项计算中包括税前扣除额。实际上,通常是个人所得税预收的每日分类,以及多次家庭支出和扣除。此后,家庭支出项目很多且生活负担沉重的纳税人通常会在年度纳税申报后获得税收。部门可退款的扣减将使人们更加积极主动地向税务部门申报税收。
4.资本和财产收入按累进税率征收。国家鼓励努力工作致富。从逻辑角度来看,有必要调整非劳动收入产生的寄生性和非营利性收入。否则,它就不能鼓励劳动创造和维持公平的市场竞争。在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中,有必要通过适当增加资本和财产收入的税收来平衡减轻劳动所得税负担,这也是保护国家税收的必要。许多市场经济国家都征收资本利得税,有些征收企业所得税下的资本利得税,税率从10%到30%以上不等。中国没有资本利得税。对于资本收益,资产转让等方面的个人收益,当前的单比例税率要低得多。它应包括在累进税的范围内。可以考虑收入的至少15%至45%。累进税率是对资产所得税征收的。
5.将个人所得税的年度增加与增值税的减少联系起来。通过个人所得税改革,加大对高收入和非劳动收入的监管力度。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通常占税收总收入的20%至30%;转型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收入通常占税收总收入的10%至20%;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份额相对较低,仅约7%(见表3),与一些拉丁美洲国家相当。主要原因是中国税主要基于营业额税(VAT)。居民已经承担了大量间接税负担。不可能增加居民直接税的负担。未来,中国应以个人所得税改革为契机,以上年个人所得税的增加为下一年减免增值税的依据,并逐年进行调整。一般来说,这不会增加一般市民的税负。中国个人所得税在所有税收中所占的比例已提高到转型国家的平均水平,即从目前的8%提高到约15%,并且逐步加强直接税收调整以缩小收入差距。
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好处
1.个人税制改革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已改为全面分类税制,它将对所有个人收入全面征收个人所得税。通过政策执行和技术手段,高收入人群
“我受国务院委托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财政部长刘Kun在国务院第三次会议上对税法进行了修正。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案例草案的描述。当天,提交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供审议。这是自1980年实施税法以来的第七次修订。草案的重点之一是将税收的起点从以前的3500元提高到5,000元/月(60,000元/年)。但是,这不仅涉及工资和薪金,还包括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种类型的收入均需缴纳综合所得税。
的起点
增至5,000元/月(60,000元/年)
的税制改革是今年两届会议的热门话题。随着刘Kun 19日的解释,高层次的税制改革计划已逐渐清晰。
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税”方法,即应税收入分为11类,并且实施了不同的税法。
这11类是:工资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服务报酬收入;汇票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益股息,股息收入;物业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附带收入;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收入税款。
可以调整这种征税方法。草案包括4种劳动收入(以下简称“综合收入”),其中包括上述11类中的4种,即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综合症税的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子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刘昆完成解释草案后,
征税点的问题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关注。
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工资基本扣除标准为3500元/月,劳动收入,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如果收入不超过4000元,可以减少。每费用是800元;如果超过4000元,则应扣除20%的费用。
但草案对此进行了调整,即上述综合收入的基本费用减免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0,000元/年)。在两届会议期间也披露了这种调整计划。“一些劳动收入,如工资,劳动报酬,手稿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将被合并为综合收入,然后确定基本的支出扣除额,每个人都将其称为起征点,然后征税。财政部前副部长史耀斌在今年的两次会议上回答记者提问时都透露了这一点。
“如何提高门槛,将根据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确定门槛,并提出提高门槛的政策建议。”史耀斌说。
草案将把“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调整为“营业收入”,不再保留“企事业单位的合同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该收入将分别根据特定条件进行合并。综合收入或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利息,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或有收入和其他收入仍应分别征税,个人所得税应根据法规分别计算。
刘坤说,根据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计算,获得了工资和薪金等综合收入的纳税人总体上在不同程度上减轻了税收负担,特别是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中等收入群体已大幅下降。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本标准统一适用于在中国没有住所并在中国赚取工资薪金的纳税人,以及在中国有住所以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和薪金的纳税人。额外扣除(1300元/月)。
税率
扩展低税率的第三种手段
优化和调整税率结构也是草案的一个主要方面。“根据现行的工资和薪金所得税税率(7%的累进累进税率,从3%到45%),我们将按月计算调整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并优化某些税率的调整。”刘坤说。
具体来说:扩大了3%,10%和20%的三个低税率水平; 3%税率的水平提高了一倍;目前的税率从10%降至3%;扩大10%税率的规模,将收入的20%的当期税率和该税率的25%的当期税率降低至10%;当前税率的25%部分将被降低至20%;相应减少25%税率,30%,35%和45%这三个较高的税率的步骤保持不变。
此外,就营业所得税率而言,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的当期收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所得税率,为5级5%至35%的税率保持不变。,适当调整每个税率的等级,其中最高税率的下限从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该草案还完善了对纳税人的要求。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两种类型的纳税人:一种是在中国有住所,或者在没有住所的国家中居住了一年的个人,并且对在中国境内和境外获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和没有住所,没有住所的人,或者在中国住满不满一年但没有住所的个人,应当对从中国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国际惯例的角度来看,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通常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这两种类型的纳税人在其纳税义务和税收方式上有所不同。”刘坤说。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该草案借鉴了国际公约,并明确介绍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并将以现行的判断居民和非居民个人的标准为居住标准。中国。为了更好地行使税收管辖权和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将是否超过1年调整为183天。
特别扣除额
儿童教育支出等的首次增长。
虽然现行的特殊扣除,如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仍在继续执行,但草案增加了对儿童教育支出的拨款,继续教育支出和大病医疗。特别的额外扣除,例如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的教育水平,减少重病医疗等专项支出,合理减轻负担,鼓励人们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走向财富。 ”
在今年的两次会议上,前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解释说:“工资收入有一个门槛,税项被称为基本费用减免标准。 “现在是每月3500元,超过了3500元。以上是根据过度累进税率安排征税的。 ”
他介绍说,除了起征点外,还可以预先设定基本养老金,医疗,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等, -税。扣除。此外,还将在适当时候引入商业养老保险的税前扣除政策。“这些税前扣除因素安排,加上税收起征点,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享有并已经享有的所有权利。”
此外,草案还增加了反避税条款。“目前,个人不时使用各种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刘坤说。
为了填补税收漏洞并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该草案参考了《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反避税规定,并针对不遵循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的个人,避开海外避税天堂的税收,并实施不当的商业安排以获得不当的税收优惠等。避税法授权税务机关以合理的方式进行税收调整。
内存
已进行了四项税收调整
《北青日报》的记者注意到,征税点已经有7年没有调整了。此调整是自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对税收征收点的第四次调整。
(1980年)
1980年,中国出台了《个人税法》。1981年,正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开征的第一年,个人税收收入只有500万元。
据报道,当时,大多数城市居民的平均月收入不到100元,但起征点是800元,大多数纳税人是在中国的外劳。
2005
25年后的2005年8月23日,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当时的修订主要包括两个内容:将工资收入的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并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
2005年10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投票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点为1600元。从实施。
2007年
两年后,即2007年12月29日,税收起征点再次提高。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届会议投票通过了一项有关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已从2008年3月1日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11年
四年后的2011年4月,国务院要求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提议增加门槛从目前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会议结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了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最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投票通过了一项有关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
税制改革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影响?
减少税收和促进公平
这项改革是自1980年以来税法的第七次重大修订。“这项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它将有助于减轻个人,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对扩大内需和稳定增长具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实施综合征收集,提高基本标准以减少支出,中国财政科学院院长刘尚喜说:“增加特殊扣除额和其他措施将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研究所所长李万福说,此次修订是对税制的相对全面的改革。他说:「个人所得税制度已从征款征税,税率结构及特别扣除等方面向前迈进了一步。它反映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政与税收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宏认为,通过调整税收结构,中国的直接税和间接税将更加均衡。自从2007年中国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以来,近年来税制改革的重点一直是基于增值税的间接税,这种个人税制改革改善了中国的直接税制甚至总体税收结构。积极的意义。李旭宏说。
专注于将集成与分类相结合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逐步建立结合全面和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什么是全面的分类税制?全面税制每年缴税,并要求纳税人在扣除法定扣除额和可扣除费用后,对全年的超额收入征税。分类税制是对个人的各种性质的收入进行分类,扣除不同的费用,并按不同的税率征税。
集成分类税制具有集成分类税制的特征。它主要根据不同的比例实施某些收入项目的预扣,整合剩余收入项目,并采用累进税率。
专家认为,目前将4种类型的劳动收入纳入综合征税范围,一方面符合综合税制的发展趋势,同时也考虑了实际情况。当前的收集和管理功能以及支持条件。
“综合和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将某些收入项目合并在一起,并根据这些项目的总收入征税,符合数量和能源税的原则,这可以使税收负担的分配更加公平更好。“将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
增加基本扣除额
“个人税的基本扣除额已从每月3500元增加到每月5,000元(每年60,000元),因此,一些纳税人已从需要缴纳个人税的地方转变为不超过个人税的地方。相关扣除,因此免税。即使收入超过扣除额的纳税人也将是有利可图的,因为他们只需要支付部分税款即可。李旭宏说。
首次对四种类型的劳动收入(例如工资,薪水,手稿和特许权使用费)征收综合税。因此,上述扣除标准是综合收益的基本扣除,这意味着无论纳税人至于获得什么样的收入,只要对这四种类型的收入全面征收,每年就扣除6万元。
刘尚喜还认为,这次提高基本成本削减标准并回应社会关注更为合适。“加上特殊减免措施和其他措施的实施,它将有助于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负担,并培养中等收入群体。”刘尚喜说。
税制改革非常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税收改革除了提高综合收入的基本收入扣除标准外,还包括优化和调整税率结构,设置特殊的额外扣除额以及增加反避税条款。专家普遍认为,重视个人税制改革不仅可以提高降低基本费用的标准,而且对税制其他方面的改革也非常重要。
李旭宏说,税率改革的当前方向是优化和调整税率结构,并扩大低税率步骤,即扩大适用低税率的税基范围。适用于3%,这意味着有更多的人采用低税率,这有助于减轻总体税负。
草案的新特殊扣除要求也引起了很多关注。“通过诸如增加基本扣除额和优化税率结构等措施,将减轻纳税人的税负,特别是采用一些特殊扣除额,这些特殊扣除额高度针对那些在儿童教育和医疗方面花费更多的群体。减税措施将使个人所得税负担的分配更加均衡,合理,公平。张斌说。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毅认为,目前在中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主要是基于预提税。随着逐步建立全面和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了特殊的额外扣除额,并且个人所得税由个人决定。宣言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同时,在享受更公平的税收制度的同时,公众还需要承担更多责任,以提供真实的收入信息和自我报告。
调整税收算法,该怎么办?
(综合新闻,北京青年报,新华观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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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国家最终公共预算收入最终报告》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注:1.国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收入之差=总支出(国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整基金)-总收入(国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国家财政使用余额)转移余额和转移资金)。
2.按照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促进统一使用财政资金和振兴经济的要求,结转余额和资金转移的国家财政用途是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稳定调整基金中的财政库存资金,政府资金预算,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拨的资金以及地方财政往年结转的资金(根据现行规定,地方财政结转的资金不计入当年预算支出,并列入预算)随后几年的实际使用中))。2017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强了相关工作,结转余额的使用和资金在全国范围内的大量使用。
财政部
2018年上半年金融收支新闻发布会
财政部于2018年7月13日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宣布2018年上半年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并回答了出席会议的记者的提问。
王庆歌:
下午好,记者们!欢迎大家参加2018年上半年财政部财政收支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财政部财政司司长楼洪先生,预算司副司长陈新华先生和副院长袁海瑶先生来临。税务部门的检查员。请他们介绍上半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并回答问题。
财政部部长楼虹
陈新华,预算司副司长
副检查长袁海耀
下面,首先请楼洪先生发布2018年上半年的财务收入和支出。
楼虹:
今年上半年,该州的财政收支运行良好。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财政支出保持较高水平,支出进度普遍加快,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进一步加强,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1.一般公共预算的收支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月至6月的主要收入项目如下:
2,国内消费税6869亿元,同比增长17.4%。
4,个人所得税为8127亿元,同比增长20.3%。
5,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8520亿元,同比增长10.6%;关税1454亿元,同比下降0.3%
6,出口退税7661亿元,同比增长7.3%,反映为税收减少。
7.城镇维护建设税金2,542亿元,同比增长16.2%。
8.车辆购置税1807亿元,同比增长16.4%。
9.印花税为1299亿元,同比增长8.5%。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657亿元,同比增长6.3%。
10.资源税840亿元,同比增长20.2%。
11.环保税为46亿元人民币(今年新征收)。
12.在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种中,契税为2974亿元,同比增长16%。土地增值税3,231亿元,同比增长10.7%。房地产税1484亿元,同比增长6.9%。1309亿元,同比下降0.2%;耕地占用税801亿元,同比减少31.7%。
13.车船税,船舶吨位税,烟草税和其他税收共计459亿元,同比增长5.2%。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月至6月的主要支出项目如下:
2.科技支出3644亿元,增长25.4%。
3,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1346亿元,增长5.8%。
5,医疗和计划生育支出9472亿元,增长9.8%。
6,节能环保支出2627亿元,增长16.3%。
8.农业,林业和水利支出8355亿元,增长3.7%。
9.交通运输支出5534亿元,增长0.5%。
10.债务利息支出3,660亿元,同比增长19%。
II。中央政府预算的预算收支
(1)政府资金的预算收入。
(II)政府资金的预算支出。
主办:
谢谢楼弘先生的介绍。现在输入问题链接。记者,朋友,请在提问之前通知您的新闻机构。
经济参考记者问了一些问题
经济参考:
今年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如何?
今年上半年,中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总额为1.41万亿元(包括有针对性的承销),其中发行了新债券,置换债券和新旧债券,分别为3328.72亿,9438.85亿,和1341.56亿元。平均发行率为3.98%,比上年提高3个基点。平均任期为5.92年,比去年短0.62年。期限结构和市场投资者的偏好之间的匹配进一步改善。短期和中期任期从1年到5年的比例有所增加。比相应的下降。
与去年相比,今年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具有以下两个特点:第一,发行定价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率比政府债券利率高42个基点,比去年同期高3个基点,基本反映了市场上的实际供求关系。主要是因为财政部加强了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和承销团成员按照市场化要求发行,而市场化定价机制继续增强了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率的作用。二是市场知名度提高。上半年,地方债券平均竞价倍数(招标量/计划发行量)为2.56倍,比去年平均水平增加0.68倍。主要是由于地方债券发行定价市场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债券市场投资者对地方债券的认可度逐渐提高,投资需求增加。
来自第一财经电视台的记者
第一部商业电视:
加快财政支出的进度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在今年上半年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加快财政支出的进度?
陈新华:
自今年以来,财政部认真执行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有效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快预算执行,增加了投资在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
财政部为加快财政支出的进展而采取的措施是:
首先是及时批准并发布中央部门预算。在严格控制年初预算编制和年初增加预算可用性的基础上,采用“先审批再调整”的方法,及时批准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改革。 ;将“后清算”方法细化为特定单位。截至6月底,中央财政支出预算的95.5%已经发放。
第二步是加快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的预算。除特殊事项外,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的一般转移支付和特殊转移支付分别在人大批准后的30天内和90天内发放。截至6月底,中央财政对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的预算已达到89.4%。同时,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中央转移支付后的一个月内到达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尚未下达的部分主要是根据实际情况和对自然灾害等紧急事件的应对支出的项目结算费用。
第三,及时发布了地方政府的债务限额。及时发放新的2.18万亿元额度,明确要求各省在1个月内到达各市县,应及时调整预算,以加快债券发行和债务使用。尽快资金。
五是敦促所有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加强压力传递,督促中央和地方政府及时组织实施项目,及时拨付项目承办单位。完善执行情况监测,定期向中央和地方报告预算执行进度和排名,促进排名较低的部门和地区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
央视记者问问题
央视:央视:
今年上半年,财政收入运作的突出特点是什么?您如何看待最近的财政收入放缓以及下半年的财政收入趋势?
今年上半年,该国的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和快速增长,其税收业务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1)税收保持快速增长。1月至6月,国家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4.4%,延续了去年以来的快速增长势头。其中,与经济运行密切相关的主要税收保持了较快增长。首先,在工商业和服务业相对较高的繁荣以及某些产品价格上涨的推动下,工商业增值税和改革后的增值税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5.5%和18.3%,同比分别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增长5.1个百分点;在企业效率不断提高和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推动下,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同比增长12.8%和20.3%,使全国财政收入增速提高了4.4个百分点。第三,在一般贸易进口等快速增长的推动下进口税同比增长8.9%,带动该国的财政收入增长0.9个百分点。以上主要税收占国家财政总收入增长的96.7%,使国家财政收入增长了10.4个百分点,反映了中国经济自今年以来继续保持稳定良好的发展态势。
(2)非税收入继续下降。1至6月,全国非税收入同比下降10.8%,自去年5月以来继续下降,这主要是受各种降费措施的进一步实施影响,以及清关,监管等方面的影响。一些地区的非税收入相应地,1-6月,全国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7.8%,比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反映了财政收入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3)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税收总体上保持了快速增长。1至6月,第二产业税收和第三产业税收分别增长15.5%和13.2%,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3.4和3.3个百分点。大多数行业的税收保持快速增长。其中,在能源,冶金,化工等工业产品价格上涨的带动下,采矿业税收同比增长19.7%,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制造业税收增长,非金属矿产,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同比增长27%,47.7%,92.4%;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新动能快速发展的推动下,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的税收分别增长了11.8%,13.1%和17.2%。 ;在总体活跃的消费市场和强劲的消费升级需求的推动下,烟草制品业,批发和零售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税收分别增长了21.2%,18.3%,19.4%,和分别为16%;在某些地区房地产投资交易相对活跃的推动下,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税收分别增长了15.5%和22.3%。
(4)大多数地区的收入增长一直稳定且迅速。从1月到6月,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财政收入分别增长了8.1%,10.1%,6.2%和5.9%。在这31个地区中,西藏,山西,海南和浙江等15个地区的财政收入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云南,河北,江苏和山东等12个地区实现了个位数增长;天津,内蒙古,新疆和吉林实现了四位数的增长。地区增长为负数,主要是由于清理了规定的非税收入和去年同期的较高基数等因素。
在上半年财政收入总体快速增长的同时,主要由于政策因素,6月份财政收入增速有所放缓。例如,6月的国内增值税从1月至5月的两位数下降到5.3%,这主要是由于政策降低了制造业,运输业和其他工业以及农业领域的商品增值税税率产品从5月1日开始,以及之前的时期。票务公司为了提高扣除额而对集中发票的叠加影响了部分增值税。再例如,6月份的进口环节税,车辆购置税和国内消费税从1月至5月的两位数增长变为同比下降,这主要是由于从1月1日起,汽车,汽车零部件和部分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将大幅降低。预计该政策将产生影响,相关产品的进口和消费被推迟。此外,相关税收增长率的下降也与今年6月减少2个工作日有关。
总体而言,上半年,该国的财政收入保持了稳定和快速的增长,这主要归因于经济运行的稳定和稳定,这为财政收入的增长和工业产品的高价格提供了基本支持。帮助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增长。作用,新动能和新产业的发展拓宽了增加财政收入的税基。下半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服务分权”等一系列措施继续努力,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率和动力稳步提高,并将继续下去。为财政收入的增长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还有一些因素影响后期的收入增长,例如国际贸易环境不确定性的不确定性增加,以及政府在年初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减税和减税政策反映在下半年。预计下半年财政收入增长将放缓。但是,从总体上看,财政收入运行将继续保持稳定,实现预期的年收入目标。
财经新闻周刊,财经网记者提问
Caixin.com财经新闻周刊: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将税费减少超过一万亿美元的目标。当前的实施进度如何?你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吗?
袁海瑶:
自今年年初以来,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减税减税政策,这些政策在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降低企业成本,刺激市场活力以及促进创新和企业家精神。上半年推出的减税政策包括:
(A)减税。一是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标准,并退还某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电网公司在一定时间内未扣除的进项税额。第二是降低企业家精神和创新成本。购置新设备及购置的设备及设备,税前抵扣额在500万元以内,提高享受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上限。扣除限制,延长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亏损结转期限,统一了一般企业职工教育费用的税前扣除限额和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减少了对商业账簿征收印花税,并减少对风险资本和天使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的范围扩大到全国,对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给予现金奖励优惠个人所得税政策。第三是降低企业成本。减少页岩气资源税,将物流公司租用的商品仓储设施使用的土地的城市土地使用税减半,将拖车的车辆购置税减半。第四,支持对外开放。降低抗癌药的进口,国内生产和销售的增值税,对外国投资者的直接利润投资暂缴预提所得税,并实行全面的企业所得税抵免政策。
(B)减少费用。首先是清理和规范一些行政费用。暂停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费,暂免“十三五”期间证券,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收取的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督费,暂缓首次申请居民身份证费,并降低某些射频占用费的标准。暂停收取专利注册费和其他费用,并延长了年费减免期限。二是降低部分政府资金的征收标准。进一步降低重大水利建设资金的征收标准,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上限。
此外,《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正案(草案)已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开审查,并正在接受公众咨询;提高合格的微型和微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贷款的单一帐户增值税额度的上限,它已经得到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批准,我们正在加紧起草政策文件。
下半年,我们将执行已经出台的减税减税政策,继续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工作安排,增强“放水”意识。和养鱼”,并进一步研究和介绍其他政策和措施以优化商业环境。减轻业务负担。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
每日经济新闻:
您能告诉我们财政支出处于压力,凝聚力和效率的情况吗?上半年关键领域的支出保护如何?
今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根据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调整和优化了支出结构,在严格控制一般支出的基础上,重点支持普遍扶贫,生态保护和教育。,技术创新,社会保障,医疗保健等重点领域,相关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一种是支持与贫困的斗争。1- 6月,全国特殊扶贫支出1760亿元,同比增长39.7%,全面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精准扶贫。贫困地区。
第二是支持与污染的斗争。1- 6月,全国节能环保支出2627亿元,同比增长16.3%。其中,污染防治支出846亿元,同比增长19.5%,有力解决了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快了大气,水和土壤污染的防治。促进了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
第四是实施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1- 6月,全国科学技术支出3644亿元,同比增长25.4%。其中,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分别为784亿元和27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2%和12.5%。进一步落实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等政策,加快以成果和成果为导向的财政科学支出绩效考核,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六是促进健康中国的建设。1- 6月,全国医疗和计划生育支出9472亿元,同比增长9.8%。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资金补助和医疗救助支出分别为4362亿元和20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和24.7%,支持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促进医疗服务能力的提高,并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更好的医疗保护。
经济日报记者提问
经济日报:
近年来,中央预算绩效管理的改革进程已大大加快。 2018年这项工作取得了哪些新进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关决策安排和预算法的规定,财政部近年来积极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初步建立了预算执行管理体制。以项目支出为重点的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系统。2018年,我们将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的范围,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将预算绩效管理提升到新水平。
首先,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我们将改善同时报告,审查和批准绩效目标和预算的机制。绩效目标管理的范围将从普通公共预算扩展到所有政府资金预算和州资本运营预算,以进一步巩固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
第二是改进绩效自我评估工作机制。在组织中央部门对本级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自我评估的基础上,组织地方政府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全面的自我评估。同时,联同审计署对部门绩效自我评估的结果进行抽查,迫使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提高绩效自我评估的质量。
第三,扩大关键绩效评估的范围。完善中央财政部重点绩效考核的正常机制。2018年,财政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45项关键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支出进行绩效评估。
第四,增加绩效信息的披露。将36项主要项目绩效目标,15项生计政策和重大专项绩效评估报告以及182项项目绩效自我评估结果与中央预算和决算一起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此外,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现代金融体系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定,我们正在与有关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合作,研究制定一项全面的预算绩效管理系统文件的执行情况,这些文件已按照程序提交批准。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已经结束。
谢谢你们!
解读新的个人所得税法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统令第9号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8年8月31日)。人民代表大会。第9号命令(以下简称“第9号主席命令”)已正式宣布,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它还规定了从2018年10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的过渡政策。
这是自1980年以来对中国个人所得税立法的第七次修订。自上次修订以来已经过去了七年。这项修正案非常密集,只有三项规定保持不变。坚实的一步。
一,居民身份的明确定义和标准
第1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中国居住了183天的个人是居民。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外取得的收入,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没有居民并且在中国不居住,或者没有居民并且在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居住少于183天的个人是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从中国获得的收入,应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
从公历的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解释:
纳税人是税法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税收要素。本修订案借鉴国际惯例,并明确介绍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
同时,对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分类标准进行了修订,即将原来的“在中国居住一年”修订为“在中国居住183天”。纳税年度”。该标准扩大了居民个人的范围,将减少非居民个人,并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个人所得税收入。该标准与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署的税收协定或安排相一致,进一步符合国际标准。
提示: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人税法”和相应的旧个人所得税法,简称“旧个人税法”)缩短了“非居民”来居住在中国,以及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居民身份需要根据新标准重新确定。
2.对某些劳动收入征收综合税
第2条下列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和薪金;
(B)劳动报酬收入;
(C)手稿收入;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E)营业收入;
(六)利息,股利和股利所得;
(七)物业租赁收入;
(八)财产转让收入;
(九)是偶然的。
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以下简称合并收入)的居民个人,应按照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获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的非居民个人,应按月支付或按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制已从分类税制更改为全面分类税制。工资,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四种劳动收入(即综合收入)都包括在该综合症的范围内,并且适用统一的超额收入。累进税率用于统一计算个人所得税。对于营业收入,利息,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移收入和偶发性收入,其他六种类型的收入仍需分别征税,并按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区分收入种类,运用相应的税收方法,准确计算个人所得税。
新税法将原来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所得”合并为“营业收入”,用科学的话语来表示。营业收入是指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维修业等行业的非法人组织(法人分支机构除外)生产经营收入。
新税法取消了原来的“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收入”,这意味着38岁的个人所得税“其他收入”征税项目将正式退出该阶段。个人所得税。
最初规定,根据“其他收入”应有大约11种来自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接下来的11种收入类型是什么?是否完全退出历史舞台或重新归类到上述九种类型的项目目前尚无定论,需要在随后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后予以澄清。 ”。我们认为,原始“其他收入”中的某些项目可能会被重新分类,并纳入新税法中相应的更适当的项目。
第三,扩大降低税率的步骤
第3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综合收益,累进税率为3%至45%(附于税率表)
(2)对于企业收入,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附在税率表中);
(3)利息,股息,股利,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移收入和附带收入所得的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
1.综合收益的税收计算方法和税率调整
(1)将每月应税收入调整为年度计算。
(2)扩大3%,10%和20%的税率,并使3%的税率翻倍,将原来的税率从10%减至3%;大幅增长10%%税率的步骤将旧税率收入的税率降低20%,将旧税率收入的部分收入税率降低25%至10%;部分旧税率的税率为25%至20%;相应减少25%税率的步骤,30%,35%和45%这三个较高的税率保持不变。
根据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的各个级别的快速计算扣除额如下:
2.营业收入税率调整
(1)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当期收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所得税率,将5级税率维持在35至35 %。
(2)适当调整各种档案的税率水平,其中最高税率水平的下限从10万元增加到50万元。
第四,明确个人免税和减免法规的权限
第4条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以及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各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和其他奖金。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
(2)国家发行的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利息;
(3)按照统一的国家法规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救济金;
(五项)保险索赔;
(六)军事人员的再就业,复员和退休福利;
(7)按照统一的国家规定,发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辞职费,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退休金和退休生活津贴;
(8)根据相关法律免税的中国各国外交使节,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领馆人员的收入;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规定的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前款的第十条免税规定应由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具体范围和时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I)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收入;
(2)因自然灾害蒙受重大损失的人。
国务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供其他减税措施,以备记录。
根据新税法,免税和减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与旧税法基本相同,但表达方式更加科学准确。
同时,新税法会将“其他免税收入”和“其他减税收入”权限从原来的“国务院财政部”修改为“国务院”,具体范围和时限的权力下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因此,纳税人应注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个人所得税减免的具体规定,以便充分,准确地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
五,提高综合收益的基本扣除标准,并确定额外的特殊扣除额
第6条应税收入的计算:
(一)个人居民的总收入,是按照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去支出6万元,依法确定的特殊扣除,特殊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为月收入减去5,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每个收入的金额是应税收入的金额。
(3)营业收入是指每个纳税年度在扣除成本,费用和亏损后的总收入,应纳税所得额。
(四)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财产租赁收入减少800元;超过4000元,减价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支出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和或有收入,应以每笔应纳税所得额为准。
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是按收入余额减去费用的20%计算得出的。从手稿中获得的收入减少了70%。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诸如教育,扶贫和扶贫之类的公益慈善团体。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扣除:如果国务院规定对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的捐赠进行全额税前扣除,则以该规定为准。
本条第1款第1款规定的特殊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费以及居民根据设定的范围和标准支付的住房公积金。由国家特别额外扣除包括儿童教育,继续教育,重大疾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养老金及其他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会备案。
1.居民个人应税收入的计算
在人民的呼声中,新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所得税扣除额已从原来的每年42,000元增加到60,000元。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使用特许权这三项的收入,是通过扣除支出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额来计算的。其中,为鼓励脑力劳动,可在扣除20%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手稿收入30%。这两个好处是重叠的。来自手稿的收入实际上是原始收入的56%。。例如,居民个人获得稿酬收入1000元,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税基仅为560元,大大减少了应税所得,相应地减轻了税收负担。
新的税法在计算综合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增加了特殊的额外扣除,包括儿童教育,继续教育,重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养老金和其他费用。
2.非居民个人的应税收入的计算
非居民个人不再享受额外减免,居民个人统一适用5000元的月减费标准,有利于税收制度的公平。
新的税法从纳税人的角度制定了特殊的额外扣除额,反映了税制改革对民生福利的关注。但是,关于六种特殊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的具体规定尚未颁布,预计将在即将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规则》中进一步阐明。纳税人可以继续关注新税法有关法规的进一步发布,并及时掌握有关范围,标准,申请过程,必要证据等特殊附加扣除的方面,以便全面准确地进行。享受保单红利。
六。海外收入抵免规定
第七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收入可以从在国外支付的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抵免额不得超过根据本法计算的纳税人的海外收入应纳税额。
本节是有关离岸收入抵免的规定,其主要目的是避免双重征税。在我们国家,扣除额按国家/地区划分。也就是说,在计算抵扣额时,要区分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和不同的收入项目,并按照税法规定的扣税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国家或地区的扣除限额。纳税人在国外支付的扣除额不足限额的,应当补缴差额;纳税人超过扣除额的,按其扣除额,超过5年的,予以抵减。
VII。增加反避税条款
第8条在下列任何情况下,税务机关均有权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税收调整:
(1)个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商业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并且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降低其本人或其关联企业的应纳税额;
(2)由居民控制,或由居民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并在实际税负明显较低的国家(地区)建立的个人,不需要合理的业务运作,也不会将可归属于居民的利润。分配或减少分配;
(3)个人通过实施其他没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得不当的税收优惠。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进行税收调整,需要增加税收的,应当征收附加税,并依法增加利息。
本文是新条款,也是反避税条款。其中,第一个是转让定价条款。第二项是受控外国企业条款;第三是一般的反避税条款。
在本文规定之前,个人所得税的特别税收调整主要以《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规则为主要法律依据。实际上,征收管理法更适用于以企业为主体的法律,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有望进一步阐明个人之间的关系。
VIII。改善个人纳税人识别号和报告要求
第9条个人所得税是根据所得税纳税人和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计算的。
如果纳税人具有中国公民编号,则将中国公民编号用作纳税人识别号;如果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编号,则税务机关应当分配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1)获得全面收入需要结算和结算;
(2)在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下获得应税收入;
(3)由扣缴义务人获得应纳税所得额而不缴纳预扣税;
(4)获得海外收入;
(5)因搬迁而取消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从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领取工资;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国家法规处理全部扣缴声明,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收入和预扣税等信息。
新税法引入了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方法。居民身份证或税务机关分配的识别码是纳税申报的识别码,有利于征收管理。
新的税法还根据法律调整了纳税申报的范围。取得综合收益需要结清和解决,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债务人代扣代缴的,或者是代扣代缴人没有代扣代缴税款而取得的海外收益。依此类推,以前的税收实施中的黑洞被填补,以改善税收征管中的漏洞。此外,还有关于宣布出境移民的税收许可的规定。
关于第10条,扣缴义务人应按照规定填写完整的扣缴声明,并向纳税人提供诸如扣缴税款之类的信息,这意味着企业的财务人员或者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员需要完成,及时,准确地计算和代扣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未按规定履行预提义务,企业将承担相应的税收风险。
IX。新的和调整后的纳税申报要求
第11条居民个人获得全面收入并每年计算其个人所得税;有代扣代缴代理人的,应当每月或者一次代扣代扣代缴税款;如果获得,则应在获得收入的当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结清。代扣代缴预付款办法,由国务院税务机关制定。
如果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特殊的额外扣减信息,则扣缴义务人应按照规定扣缴税款,并且不得扣减该税款。
非居民个人获得工资,薪水,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并且如果有预扣代理人,则预扣代理人应按月或按月支付税款。没有结算和结算。
第十二条纳税人获得营业收入,并每年计算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当月或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向纳税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并预付税款;在第二年的3月31日之前结算。
纳税人赚取利息,股利,股利,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偶发性收入,并按月或一次性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有扣缴义务人,则扣缴义务人应按月支付或第二代扣税。
第十三条纳税人在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下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当在取得所得后的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并纳税。
如果纳税人获得了应纳税所得额,而扣缴义务人未预扣税款,则纳税人应在获得收入后的当年6月30日之前缴纳税款;如果税务机关通知应付款,则纳税人应按时交税。
从中国境外取得收入的居民个人应在取得收入后的当年3月1日至6月30日提交纳税申报表。
在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获得工资和薪水的非居民个人,应在下个月的15天内报告并纳税。
由于出国移民而取消了中国户口的纳税人,应在取消其中国户口之前进行税收结算。
第14条代扣代缴人的每月或每项代扣代缴或代扣代缴税款应在下个月的第十五天之内缴纳到国库中,并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报税表提交税务机关。
如果纳税人为纳税人办理清算和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清算和退税,则税务机关应在审查后按照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1.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
获得综合收入的居民个人必须按月预扣和预付款,按年结算和付款,这与公司所得税的支付方法类似。预扣款由预扣款代理人根据预扣税每月或一次性支付的收入项目进行。纳税人提供特殊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扣除;它应由纳税人或由纳税人的预扣代理处理。因此,对于作为扣缴义务人的企业,新税法的实施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增加财务人员或人力资源部门人员的工作量和难度。企业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新的税法和配套政策,以尽快掌握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并予以处理。准确地为员工服务。结算纳税申报单。
2.扣缴义务人对非扣缴税款的责任
旧的税法并未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因未履行扣缴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有关于扣缴义务人未交税或未按规定交税的规定。关于扣除税款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在实际征收管理中,个人所得税的审计风险主要由扣缴义务人承担。
新税法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没有履行扣缴义务。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申报和缴纳税款,但该规定并未解除扣缴义务人对扣缴义务的法律责任。债务人仍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最终结算时间
新税法明确规定,个人居民必须获得结算和结算才能获得综合收入,处理时间为次年3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纳税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所有营业收入应进行结算和结算,处理时间应在下一年的3月31日之前。
非居民个人的薪金,工资,劳动报酬,手稿酬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无需清算。
10.明确有关部门的税收义务,全面发展信用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公安,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和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财务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对纳税人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关键性教育。疾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特别的额外扣除信息,例如租金和养老金。
个人转让房地产的,税务机关应根据房地产登记等有关信息核实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登记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登记,应当检查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进行登记变更的,市场实体登记机关应当检查与股权交易有关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凭证。
相关部门已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遵守该法律的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了联合激励或惩罚措施。
这是一条新的条款,规定了其他行政机构的协助义务以及信用激励或惩罚制度。
通过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通讯,纳税人的多方信息共享将帮助税务机关验证申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最大程度地减少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并真正“使信息在线路,让纳税人少办。 ”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11条的规定,纳税人应按照《税收协定暂行条例》第11条的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持有契税证明和其他规定的文件和材料。土地和住房管理法。所有权变更登记。纳税人未出具契税证明的,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办理变更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的登记手续。除上述规定外,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并未将其他税收的纳税凭证作为房地产转让登记必须提交的材料。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将成为申请房地产转让登记和股权变更登记的必要材料之一。
第十一,新政的实施时间和过渡期
该决定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
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应将纳税人的月薪和依法确定的特殊扣除及其他扣除减少5,000元。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本决定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综合收入),税额按月换算后计算,不扣除其他扣除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应按照本决定第十七条的规定,按照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的所得税的所得税率表2(适用于营业收入)计算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