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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企业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应付企业所得税所产生的贷款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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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季度,如果预缴了企业所得税,在以后的季度中损失了亏损,是否可以退还预付的税款?
通常,哪些费用可以包含在费用中?例如工资,款待和购买计算机。
第一季度利润已预缴公司所得税。如果接下来的几个季度出现亏损,则预缴税款将在次年清算所得税时退还。
工资应根据合理的支出支付,并且必须有工资制度;招待费允许计算费用的60%,然后与五分之一的收入相比,可扣除的招待费较低;购买电脑之类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折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计价价值。
附件:新的公司所得税法规定了哪些支出可以包括在费用扣除中:
1.允许扣除的项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与收入有关的合理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①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产生的慈善捐赠费用。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按照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③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④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规定摊销。
2.无法扣减的项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下列支出:①向投资者支付的股利,股利及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②企业所得税税; ③滞纳金; ④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损失; ⑤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⑥赞助支出; reserve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⑧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应按年度缴纳,并按月或按季度预缴。在一个月或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预付款,并在年末之后的4个月内进行结算和付款。在预缴方式上,纳税人应按纳税期限的实际金额提前缴纳。如果难以按实际金额预缴,可以按照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分期预缴所得税,也可以采用当地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预缴。一旦确定了预付款方式,便无法随意更改。
小型低利润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企业应将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20%。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承认小型和盈利性企业是该国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公司的标准,并且满足以下条件:(1)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员工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
由于预缴了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无法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员工人数和总资产,因此无法确定该企业是否是一家小型的低利润企业。 2008.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第1条规定,如果企业按照当年的实际利润预缴所得税,则符合小型获利企业的条件。根据去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的规定,今年填写“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国税函[2008] 44号附件1)时,临时填写“利润总额”和第四行5%的乘积在七行“所得税减免”。
也就是说,当企业在2008年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它首先根据2007年应纳税所得额,员工人数和总资产来确定它是否是一家小型的低利润企业。如有必要,可以在“减免所得税”项中填写利润总额和5%的乘积。
同时,为了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雇员人数和总资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额和小额利润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第二条规定在小企业和营利性企业的情况下,“雇员”是根据公司全年的平均雇员数计算的,“总资产”是根据企业的平均资产计算的在年初和年底。
2008年底,税务机关将根据2008年的相关指标,核实公司是否符合本年度对小型和盈利性企业的要求。如果确定不符合2008年要求的公司,但已申报为小额微利企业,则需要补缴当年已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的5%。结算已解决。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区域营业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12号)。 28)规定在上一年被认定为微薄盈利企业,其分支机构无需提前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