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收集自然是这样的
(总利润(利润表)+预收款×毛利率)×25%
工资!!审计很多房地产公司,会计很困惑!国税第31号!你是哪个城市的?也有明确的地方税收法规!
计算完预售收入×估计利润后,我可以扣除预付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税等以及当月的支出吗?
这取决于您估计的利润率包含哪些因素。
因为应计算的应税收入应该是预付的收入成本营业税和附加费用。
营业税和附加费都包括营业税和附加费,例如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应当确认对于销售收入,支付企业所得税。在会计核算中,由于商品房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尚未转移,成本无法可靠计量的原因,预售房屋款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应视为“预收款”。 ”。因此,国税发〔2009〕31号第9条规定,销售未开发开发产品的企业取得的收入,应首先按估计的应税毛利率每季(或每月)计算,并计入当期应纳税额。收入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