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在企业所得税中的扣除-员工工资在企业所得税里吗

提问时间:2020-04-30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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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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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工资和福利费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根据公司现有的工资制度,有序支付给员工的实际工资可以在税前扣除;符合税法规定的福利费支出范围的福利费,可以在工资总额的14%以内扣除。

公司员工个人所得税从工资扣除

工资纳税是指只要工资符合纳税标准,就应当依法纳税。

1,一般现行工资税标准为3500元。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

(适用于薪金和薪金收入)

整个月的应税收入系列税率(%)

1少于500元5

2超过500元到2000元的部分10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1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根据本法第六条从每月收入中扣除支出1600元或扣除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扣除费用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里的“工资总额”,和个人所得税里讲的“工资薪金”,一样吗?

不同。

企业所得税中的“工资总额”是指企业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不包括公司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费和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其他社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国有企业的工资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额;超出部分不计入企业工资总额,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也不予扣除。

在个人所得税中,“薪金收入”是指薪金,工资,奖金,年终薪金增长,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与就业有关的其他收入。

例如,企业向员工发放的运输补贴作为福利费用计入公司所得税,不计入工资总额,而个人所得税属于工资和薪金收入,应计入在征税工资中。

请教企业所得税扣除中工资薪金的扣除标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令第512号),可以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支出。

关于工资总额,《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工资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工资条例》第一条支付的实际工资。这个通知总工资不包括公司的职工福利,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作为国有企业,其工资不得超过有关政府部门的限额;

超额不得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税所得时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条的规定,关于企业薪金和员工福利等费用的税前扣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

已纳入公司的员工工资体系,并且与工资和薪金一起支付的福利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企业工资和职工薪酬的通知》(税函〔2009〕3号)第一条可以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费用。

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福利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 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并以税前扣除额为限。根据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