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行正确的会计分录
借款:原材料105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贷款:营业外收入117
贷款:银行存款5
2.这批原材料的账面价值= 100 + 3 + 2 = 105万元;
3.应交企业所得税= 117 * 25%=人民币292,500元。
2. 3000 /(20 + 30)= 60(元/吨)
材料应承担:60×20 = 1200(元)
B物料应承受:60×30 = 1800(元)
的材料总成本:8000 + 1200 = 9200(元)
的单位材料成本:9200/20 = 460(元/吨)
借用:原材料-物料9200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3910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设备和扣除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46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财政部《关于设备及设备扣除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税[2018]第54号法案)规定,关于实施设备和家电扣除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如下:
1.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和装置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则允许一次计入当期成本。当不再按年计提折旧时,应纳税所得额被扣除(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