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的具体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在税前扣除:
(1)贷款利息支出。在生产经营期间,从金融机构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扣除100笔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按照不高于同一时期同类金融机构借款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
如果纳税人从关联方的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的50%,则超出的利息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2)工资和薪金支出。
(3)工会资金的2%,员工福利费的14%和员工教育资金的1.5%。
(4)公益和救济捐款。对于纳税人的公益捐赠,可以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
金融和保险业可抵扣1.5%
(5)商务邀请和治疗费。
(12)扣除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损失,损坏和报废的净损失。纳税人应提供有关固定资产损失,损坏或报废的纳税人净损失的清单和清单信息,并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后扣除。这里提到的净亏损不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可变收益。纳税人应提供库存信息,流动资产的库存损失,损害和报废净损失的清单信息,这些信息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后在税前扣除。
(13)扣除总公司的管理费。纳税人向总公司支付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以说明管理费的征收范围,限额,依据和方法,并经审查扣除。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
(14)从政府债券中扣除利息收入。纳税人购买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5)扣除其他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以外,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税,流转税,可能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其余应纳入合并范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税。
(16)扣除损失补偿。纳税人的年度损失可以由下一年的收入弥补。如果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不足以弥补,则可以每年继续弥补,但最高不得超过5年。
[编辑本段]公司所得税不可抵扣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以下费用:
(1)资本支出。指纳税人的购置,固定资产建设和外国投资支出。企业的资本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而应通过折旧逐步摊销。
(2)无形资产转让和开发支出。指纳税人用于购买无形资产和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种费用。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的转移,不直接扣除,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3)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的减值准备,在转为重大损失之前,不得扣除税项。
(4)对非法经营和没收财产的罚款。纳税人违反州法律。法律,法规,有关部门的罚款和没收财产的损失不予扣除。
(5)滞纳金,罚款和各种税款的罚款。违反国家税收规定的纳税人,税务机关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机关的罚款以及上述以外的各种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6)自然灾害或事故中有偿的部分。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的纳税人不得从保险公司扣除税款。
(7)超出国家允许扣除额的慈善捐款和救济捐款,以及非公共福利和救济捐款纳税人用于非公共福利,救济捐款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捐款。不允许扣除。
(8)各种赞助支出。
(9)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但是,公司所得税与其他税种不同,例如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教育附加费等。这些税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缴纳,并作为一般扣除额扣除。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的项目的。因此,《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成本有关的合理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
3.税前滞纳金,罚款和罚款不得扣除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改变了过去各种税收滞纳金的制定方式,并且条款更加标准化。迟缴税款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的事实收取杂费,并自发生之日起每天征收一定比例的滞纳金。纳税。滞纳金包括公司所得税和其他税项的滞纳金。《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除在规定的期限内责令付款外,税务机关应当从延误日期滞纳金为滞纳金的十分之一。滞纳金的税率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因此,延迟付款具有某些行政执法法的性质。其目的是敦促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尽快履行其义务。滞纳金应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允许进行税前扣除,这是税法对社会道德谴责的体现。如果允许在税前扣除减税额,将导致国家支付其部分非法费用,这间接地鼓励纳税人无限期延迟缴税。
此外,应注意的是,在实践中,纳税人往往会延迟缴纳罚款并受到滞纳金的惩罚。《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税前滞纳金不能在税前扣除,但尚无关于是否可以扣除其他形式的滞纳金的规定。但是,根据现行法律的分析,如果罚款不可扣除,则罚款的罚款也将不可扣除。罚款,没收财产的罚款和损失不能扣除。罚则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罪犯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法。刑罚是对违反刑法判处刑罚的罪犯的一种惩罚方法。如果法人企业以走私罪被判处一定数额的罚款,罚款是对其犯罪行为的最严厉惩罚。法人企业缴纳的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相反,它将在鼓励他们犯罪方面发挥指导作用。罚款是指行政处罚方法,要求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施加行政犯罪。罚款是行政处罚,针对的是行政违法行为,即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当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时,行政罚款和作为刑事责任的惩罚之间是否存在替代关系?尽管这两种责任形式本质上不同,主题和程序也不同,但它们都将导致肇事者财产损失属于法定货币罚款。《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款的,行政机关已经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应当处以罚款。
但并非所有罚款都不能扣除。
例如,可以扣除纳税人根据合同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款利息),罚款和诉讼费,因为这是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没收的财产损失不可扣除。没收财产也是行政处罚。这是对违反法律的纳税人的惩罚。符合税法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不允许对没收财产的损失进行扣除。
第三,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关于捐赠支出,新的公司所得税法规定了除本法第9条规定的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在中国,公益救济捐款的扣除额是部分扣除额,即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这样可以达到鼓励捐赠和保护财政收入的双重目的。除本法第九条规定外,所谓的捐赠支出实际上包括两种情况下的捐赠:一种是不合格的慈善捐赠,例如纳税人直接向接受者捐赠的捐赠;另一个有资格但是,超出扣除额的部分为年度利润总额的12%。纳税人的慈善捐赠,是指纳税人向中国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向教育,民政,自然灾害地区和贫困地区等公益事业捐赠的款项。直接捐赠给收款人的纳税人不得扣除税款。如果符合慈善捐赠的条件,但捐赠金额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则捐赠金额达到年度利润总额的30%,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不包括)税收调整因素)允许扣除。但是,如果捐赠金额为10%,则允许扣除,并根据实际捐赠金额计算扣除标准。简而言之,有两项标准不会从捐赠支出中扣除:一种是定性标准;另一种是定性标准。一个是定量标准。只有质量和数量符合公益捐赠的标准,否则不得扣除税前。
4.赞助费用不可扣除
赞助支出与捐赠支出相似,因为它们是公司免费向彼此支付的支出,但其含义却大不相同。在税法中,赞助支出通常被理解为各种非广告赞助支出。如果是广告赞助支出,可以参考广告费用的有关规定扣除。非广告赞助支出可分为自愿赞助和非自愿赞助支出。但是,无论纳税人的心态如何,都不能扣除非赞助费用。也许纳税人是由政府部门的强制性拨款赞助的,例如赞助政府官员的领导干部出国旅行。无论纳税人是否自愿不影响这部分赞助支出的性质,国家都不应对纳税人的赞助承担减税损失。
五,无法扣除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储备金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收入的一定百分比以确保企业未来的投资或支出而建立的储备金。也就是说,纳税人为可能的未来事件提前准备了资金。储备是为特定目的设置的,因此,每种储备都有特定目的和内容。纳税人经常发生的准备金包括坏账准备金,库存折旧准备金,短期投资折旧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这些准备金必须先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否则无法扣除。该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通过提取各种准备金而获得延迟纳税的好处。因为这些提取的准备金可以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就是说暂时不使用税款,并且在实际发生各种损失时可以扣除准备金,而这次并没有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当损失发生时。如果不允许提前提取准备金,则相当于企业必须提前纳税,并在亏损发生时减免税收。允许企业提取准备金实际上允许将企业的部分收入递延纳税,因此应控制提取的比例,否则,企业可以将所有利润用作准备金,这样就不会在当期支付税款。当前纳税年度。这是典型的避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