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法上是如何规定的-在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计算

提问时间:2020-04-30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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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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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异地预缴过企业所得税,汇缴如何填写

其中,在每月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将实地项目部门缴纳的税款填入SD003的第14行中的特定业务预提税中。

如果在预付款时未填写特定的业务预收款,则在主表的第32行自动带出的预付款税额将不包含在年度纳税结算和付款中,您需要在声明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以更正报告或将其保留在预付款帐户中。

企业所得税预缴的计算方法

如何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盈利性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公告。执行:

(1)(略)

(二)对于以固定比例征税的微薄利润,如果在前一个纳税年度满足微薄利润的条件,并且当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100,000元(含100,000元)时,今年已预缴所得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如果超过10万元,您将无法享受半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 34号:

1.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税所得低于100,000元(含100,000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其收入将减少50%。输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属于国税的建筑企业在异地开发票交的所得税应该怎么处理

施工企业应为异地建设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设企业跨地区经营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由建设企业直接管理的跨区域项目部。总公司公司所得税的支付问题已经得到规范。

企业所得税的三种处理方式:

1.总公司直属项目部的跨区域建设情况。

根据国税函[2010] 156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总行应按每月或每季度按实际营业额的0.2%预先向项目所在地分配企业所得税。该项目的收入,以及项目部门预先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付款。总公司在扣除项目部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应当按余额当场支付。

2.二级分支机构的异地建设。

对于跨省业务,根据《关于印发〈区域性营业税征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根据“统一计算和分类“管理,现场预付款,简易清算,仓库财务调整”的方法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属于同一省份的业务,则分支机构向施工现场的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后,其营业收入由总公司统一企业所得税是计算和缴纳的,分支机构不预先在施工现场缴纳企业所得税。

3.直接在分支机构下进行项目部门的跨区域建设。

跨区域二级分支机构的建筑企业设立的项目管理部门(包括与项目经理部门性质相同的项目指挥部门和合同部门)应与施工单位在分支的名称施工时,将其收入汇总到分公司中,并按照国税发[2008] 28号分类管理规定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3号公告发布的报告指示:“年度累计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主表的第32行:填写纳税人的当前纳税年度根据当月的税法(季度累积的预付所得税,包括根据特定企业税法规定的预付(征税)所得税,由建筑公司总部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门预付给主管税务机关在项目所在的地方所得税额。

因此,建安企业在项目部门不同地点预付的所得税可以在公司总部的年度汇款申报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