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们计算企业所得税-怎么做账少缴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30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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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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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账能少交企业所得税

输入证书是确定的,因此不可能少交增值税,也没有办法少交税。至于所得税,成本是由存货的数量决定的,那么你只能问采购,如果下个月有采购,可以暂时估算,增加成本。另外,成本会增加。这样,可以减少所得税。

做帐:怎么减少要交的企业所得税

个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要为业务单位或运营单位缴纳相关的公司所得税。有人问如何减少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是对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征税。包括货物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外国投资者已在中国设立了一家子公司。投资者是否属于新所得税法中提到的非居民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或者根据外国(地区)法律设立的企业,但实际的管理组织在中国境内。

纳税人向国外申请贷款,在此期间,他们委托海外机构提供律师服务,所有这些服务均在国外进行。海外支付的律师费是否需要预扣和支付所得税?

中国的一家公司向外国客户出售软件产品,该协议是针对一家外国公司向软件产品的购买者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中国公司将向国外公司支付劳务费用。我想问:这笔劳务费是否需要由中国公司代扣代缴?

企业补缴上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征收建议在审计中,我们经常发现企业由于各种原因而少付或未缴纳企业所得税。该问题发生在去年,而税收的偿还发生在今年。公司经常问我们应该如何处理会计。我认为有以下几种方法:首先,公司将直接处理企业所得税的支付。由于超支,公司可能多付或错过企业所得税,因此不能用作成本费用。采取这种方法。审计发现企业未缴纳或未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核对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企业使用此金额进行以下会计分录:借入:所得税借贷:实际纳税后应交的税款为此,请执行以下会计分录:借入:应付税款贷款:银行存款此方法将上一年中发生的问题视为今年发生的问题,并直接处理偿还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它很容易接受。但是,此方法将导致损益表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而不是等于“所得税”列中的金额,从而使损益表不平衡。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由于企业所得税的少付或少缴所致,由于收入的隐瞒和收入不足的记录等,企业应采用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方法。通过审计,核实了应纳税所得额,将应纳税所得额计入损益表的“上一年度损益调整”栏中,从而调整了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并向法人支付今年的所得税。它还弥补了上一年被少付或错过的公司的收入...(本文有2页)如何获得本文>>

上交企业所得税怎么做账

在月底:

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付税款-应缴企业所得税

结转时:

借:今年的利润

贷款:所得税费用

下个月初:

借:应交税款-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1.税前扣除准备金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关系

(1)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企业的财务和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和法规。(略带铂金:《企业所得税法》第21条)

例如,雇员福利的范围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函中有相关规定和不一致之处,而国家税务总局已明确回答税收问题的时间。根据财政部财通文件。如果它们不一致,则将遵循税法。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还必须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例如,合同规定,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但另一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在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税务部门仍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2)税法协调原则:对于已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确认并实际确认财务会计处理方式的企业,应提供税前扣除范围和税前扣除范围不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法规的规定。在标准情况下,经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

(3)税法的空白原则:国务院财税部门未明确规定的税法,法规和具体扣除项目,应按照国家财政会计准则计算,不计税额。违反了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

例如,关于劳保支出,目前仅指定特定的扣除范围,但没有扣除标准,则企业可以根据国家财务和会计规定进行计算。

二,会计调整业务减税要点

(1)记录系统: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应在变更年份的所得税结算和付款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作为记录。

从减少纳税人处理流程的当前政策方向来看,我们应尽量减少备案,并采用一种制度来提高企业的信誉。

(2)合理性: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应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主要目的不是减少,免除或推迟纳税。如果有证据表明企业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以减少,免除或延迟缴纳税款,则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的调整。

税务机关既是政策制定者又是政策执行者。所谓“合理”,是税务机关有更大的经营空间,但纳税人更难掌握。例如,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在公司成立之初,往往会延长折旧年限以减少当期成本和费用,否则税项可能无法弥补损失;当获利时,折旧期会缩短如果变大,成本将增加,纳税额将减少。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将调整企业。

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应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商业目的的一个更典型的例子是财务软件。应该从当期费用或无形资产中扣除吗?无形资产的最小折旧期超过十年,并且财务软件具有无形资产的性质。但是,如果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企业也可以将折旧期限缩短为两年,但是需要记录下来。

(3)及时性:如果企业实际上已经确认了上一年度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并且已经按照规定扣除了税前收入,则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会计政策进行调整的,变更会计政策。 。对直接影响当期损益的各项支出的调整额,应当直接进行调整,以改变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对于业务支出的年度扣除,不得额外扣除。

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15号具有相似的含义。上一年发生的所有支出均已扣除税前。由于政策变更,以前的事情需要调整,例如2014年的政策变更如果变更影响2013年,则调整2013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是亏损,则调整当年亏损,并在弥补时对未来进行适当调整;如果您缴了更多税不允许退税,并且只能在未来几年内扣除税款。

(4)可追溯性:对于前一年在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中已确认并已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所有支出,企业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会计差错。在税收政策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内,经更正的金额可以追溯调整营业支出发生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但是追溯调整的期间应当符合税法规定。税收征管法。

先前调整的应纳税额可能有一定的回收期。根据现行规定,一般在五年之内。讨论草案中没有具体规定,只有一个框架。

(V)一致性: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企业财务报告的报告日之间发生的调整事项(包括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等),包括税前扣除,例如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在所得税的结算和缴纳之前进行调整;如果发生在当年所得税结算支付之后,作为当年的税收调整项目,对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相应的调整。

例如:在2013年所得税结算和支付中支付的税款,那么必须在2014年2月至2014年5月支付,那么如何计算呢?根据会计准则,如果以前的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重大影响的,可以在当期记录。如果产生重大影响,则进行年度损益调整,这与会计处理方法是一致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