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售阶段,已实施所得税预缴(在某些地方为2%),但可以在年底结算。
房地产预售阶段取得的收入,是按照预售额的2-3%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不予扣除。
清除土地增值税后,可以扣除已缴纳的其他税款,应根据增值税率计算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第31号通知,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房地产公司预售未完成的开发产品,根据通知中指定的利润率计算利润,按月或按季度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根据实际预售填写“主营业务”填写公司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时的收入在“收入”中,根据扣除预售收入计算出的利润后的预售收入与利润率的差,填写“主营业务成本”,然后根据收入计算扣除项售前收入的比例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规定计算扣除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