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票是在所得税结算和支付之前获得的,则需要根据所得税结算和支付之前的实际发票数进行调整。
所得税调整增加了去年的临时费用的一部分并支付了所得税。今年,材料不应该转移。如果材料被转移,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被白白支付。如果公司所得税的支付额没有增加,则要等待发票索要冲冲的估计成本,并计算发票的实际成本。
企业所得税的结算以及相关会议答案的结算:
1,弥补企业所得税,
借: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贷款:应付内部税款和费用-应付所得税
2.交税时,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3.调整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1.估算商品,然后出售并结转成本?
2.现在已经收到货物发票了吗?如果您来了,可以先洗掉临时预算,然后按实际价格缴纳所得税。如果您还没有来,并且公司有足够的资金,则可以根据临时估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发票应为是时候进行调整了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补充答案:也许我的调整不太清楚。所谓调整,是指调整临时估价与实际价格之间的差额。《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精神是根据实际发生的实际合理费用进行计算,不会让您支付两次。在第二季度报告时,如果临时估计值高于实际金额,则多余部分可以在第二季度直接减少或在结算时调整;如果临时估计值低于实际估计值,则采用相同的处理方法。当然,在具体操作中,税务机关可能会要求依据,您只需取出相关的凭单和入库单即可。
没必要。
正确表示它可以提供适当的证据来证明相关支出确实发生了。法律意味着它符合国家税收法规。其他规定与税收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为准。
实际上,加税的原则是:在公司所得税的清算和支付之前,发票已经到达或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临时会计真实性的原始文件,例如合同,因此无需进行税收调整。否则,应进行税收调整,以防止公司滥用临时估计。
扩展配置文件:
上个月临时估计和出售的商品的销售成本应从理论上进行调整。但是,由于公司购买和销售活动的重复性和大规模性质,为简化起见,从会计重要性原则开始考虑到会计处理,临时估计成本的发出成本不会单独调整,而是由以后的库存货物收发业务自行消化。
这是企业会计系统强调应合理估计存储成本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计算当月库存货物的交付成本时,仍应按照规定的方法正常计算交付成本。由于该红色字母在月初被赶回仓库并且发票已正式记录,因此两者之间的余额为临时估计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余额。
因此,差额实际上应该由本月发行并在月底结算的股票商品承担。但是,如果本月没有早期余额并且没有类似商品的买卖,或者公司使用个人评估方法来计算库存的支出成本,或者临时估计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很大。
然后,应调整临时估计成本与实际成本(包括与之相关的其他库存成本)之间的差额,并将其转移到销售成本中。编译条目为:
借款:主要业务成本等。
贷款:库存商品等。
如果临时估计费用大于实际费用,则以上条目应以红色字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