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返现金税收筹划,商场经营黄金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3-30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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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30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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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下载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题(1)M公司从某商场购入电视机一台,价款

1.购买电视的账目不正确。电视机的购买应计为库存产品,电视机价格恢复后应进行销售处理。否则,可能会怀疑在税收检查期间可能隐藏销售收入或抵扣进项税,从而减少了纳税额。购买时获取发票,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借:库存5000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850({}}贷款:银行存款5850(())借:现金5000

其他应收款850({}}贷款:主营业务收入5000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850

2.公司的销售设备的会计处理可能会减少对营业收入和成本的确认,未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隐藏的销售收入,较少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纳税筹划

1.从纳税人那边计划。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通常为3%。因此,纳税人可以在纳税前确定哪种税率对自己有利,然后根据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创造条件,成为有利于增值税的纳税人。

2.利用税收优惠来减轻税收负担。增值税有许多优惠税收政策,包括减免增值税,立即退税,首次退税,首次退税等。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来节省税款。

增值税购买行为的计划。购买行为属于服务行业中的代理行业。如果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个条件是受托人不垫款;另一个条件是卖方将发票开给客户,而受托人则将发票转移给客户;第三个条件是受托人当事人应根据卖方实际收取的销售税和增值税与客户结算,并收取额外的手续费。不征收增值税,但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因此,从事采购业务的纳税人应努力满足这三个条件,以便根据营业税而不是增值税缴税。

3.增值税销售计划。寄售有两种类型:寄售和佣金销售。前者征收增值税,而后者征收营业税。当点差率(点差率=(销售价格-购买价格)/销售价格)大于29.41%时,按佣金类型收取的营业税为5%,税负较轻;当传播率小于29.41%时,差异为货物税负担很轻。

4.商业零售企业从供应商那里选择合理的收费方式以达到节省税款的目的。商业零售公司向供应商收费时,可以根据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入场费,上市费等名义预先收取大部分费用。销售周期结束后,必须确定销售量或销售量。剩余的一小部分费用按比例收取,因此大部分费用仅需缴纳营业税的5%,少缴纳增值税的17%。

5.税收计划以促进利润。工商企业的促销方式一般分为三种:折扣销售,实物礼品和现金返还。考虑到各种税收因素,就促销方式的选择而言,折扣促销是最具成本效益的;其次,提供实物礼物和现金返还的成本效益最低。

6.货运税收计划。如果企业下属的船队主要运输企业出售的货物,则该船队可以独立并成为二级法人运输子公司,从而使货运收入从增值税的支付方式转变为营业税的支付方式。达到节税的效果。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选项1:吃饱了可享受折扣。在这个计划中,公司销售100元的商品,并收取80元的费用。只需在销售单上注明折扣金额。销售收入可以根据折现额计算。假设产品的增值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率为33%,则:应交增值税=(80÷1.17)×17%-(60÷1.17)×17%= 2.90(元);销售毛利润= 80÷1.17-60÷1.17 = 17.09(元);企业应交所得税= 17.09×33%= 5.64(元);税后净利润= 17.09-5.64 = 11.45(元)。

选项2:吃饱后发送优惠券。根据此计划,公司销售100元的产品并获得100元,但提供20元的折扣券。如果要求折扣券不超过所售产品总价值的40%(商场的毛利率为40%,则要求折扣券应占产品总价值的40%)如果价格低于40%,则可以避免在产品购买价格以下收取款项。)客户等同于为下次购买获得折扣选项。商场内应税业务及其相关利润为:

应付增值税=(100÷1.17)×17%-(60÷1.17)×17%= 5.81(元);

销售毛利润= 100÷1.17-60÷1.17 = 34.19(元);

应缴企业所得税= 34.19×33%= 11.28(元);

税后净收入= 34.19-11.28 = 22.91(元)。

但是,当顾客下次使用折扣券时,购物中心将显示根据计划一计算的税收和利润情况。因此,与计划一相比,计划二仅具有比计划一更多的资金流入。时间的价值也可以称为“扩展”折扣。

选项3:吃饱后送礼物。在此方案下,应将企业的送礼行为视为销售行为,并应计算销项税。同时,由于这是非公开捐赠,因此赠品的成本不允许税前(假设赠与品的购买和销售之间的差额与其他购物中心相同)商品)。相关计算如下:

应缴增值税金额=(100÷1.17)×17%-(60÷1.17)×17%+(20÷1.17)×17%-(12÷1.17)×17%= 6.97(元) ;

销售毛利润= 100÷1.17-60÷1.17-(12÷1.17 + 20÷1.17×17%)= 21.02(元);

应缴企业所得税= [21.02+(12÷1.17 + 20÷1.17×17%)]×33%= 11.28(元);

税后净收入= 21.02-11.28 = 9.74(元)。

选项4:现金充值时请汇款。购物中心的现金返还行为也是商业折扣。与第一种选择相比,它只是固定利率折扣和固定金额折扣之间的差异。相关计算与第一个选项相同。

选项5:吃饱了就发送加价。根据这项计划,商场将对商品金额超过100元的商品实行折扣。购物中心收取的销售收入没有改变,但是由于捆绑销售,避免了免费礼物,因此增加金额的成本可以正常列出。相关计算如下:

应缴增值税额=(100÷1.17)×17%-(60÷1.17)×17%-(12÷1.17)×17%= 4.07(元);

销售毛利= 100÷1.17-60÷1.17-12÷1.17 = 23.93(元);

企业应交所得税= 23.93×33%= 7.90(元);

税后净收入= 23.93-7.90 = 16.03(元)。

在上述方案中,方案一与方案五进行了比较,即正常销售试用计算的20元商品的相关销售额如下:应交增值税=(20÷1.17)×17%-( 12÷1.17)×17%= 1.16(元);销售毛利= 20÷1.17-12÷1.17 = 6.84(元);企业应交所得税= 6.84×33%= 2.26(元);税后净收入= 6.84-2.26 = 4.58(元)。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方案1的最终税后净利润为(11.45 + 4.58)= 16.03元,大约等于方案5。如果仍然进行折价销售,那么税后净收入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方案五优于方案一。另外,不确定是否可以及时实现备选方案1的转售,因此还必须考虑库存所占用资金的时间价值。

总而言之,“在大型购物中心全额交付”的最佳解决方案是“全额交付全额交付-不增加票价”,然后是提供折扣券的促销方法,然后再为打折的客人提供促销方法。和一种返还现金的方法,但是不建议使用礼品计划。

请教商场返点经营的会计分录

许多人提出了这个问题,并查看了管理会计师基础(MAT)办公室组织的网络资料:

销售返利表格:

为了激励经销商,许多公司将制定回扣激励政策,以通过回扣激励他们。回扣是指制造商根据某种评估标准以现金或实物方式奖励经销商。它具有现金滞后的特点。通过销售返利的处理,公司的销售收入减少,从而减少了销售利润。

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和及时付款的目的,公司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扣;它包括现金回扣和实物回扣。

根据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商业回扣可以具体描述为:

1.一种形式的礼物。例如:一个月内卖出30台电磁炉,捐赠10套配套柜子;

2.直接还款的形式。例如:在读者的信中,如果21000元的利润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的形式返还给百货公司,则是付款的直接支付;

3.抵消付款的形式。例如:如果您在一定时期(通常是一年)内购买20,000件,则回扣将为购买金额的1%;如果您购买50,000件,则回扣将为购买金额的1.5%,依此类推,返利将从第二笔付款中直接扣除。

销售返利处理

根据税法,在出售商品并向购买者开具特殊发票后,如果发生退货或销售折扣,则购买者已经付款或未付款。在退款的情况下,购买者必须获得当地税务机关签发的“购买退货或要求折扣证书”,并将其发送给卖方,作为卖方开具特殊红字发票的法律依据,并发出特殊的红色字母发票。

数量的实物礼物

如果将退税返还给已售出的货物,则应按照税法的规定将其视为销售,并应缴纳增值税。

的回扣付款:

借:销售费用

贷项:库存项目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

期末对捐赠商品的税收调整。

收到的回扣:

收到实际销售回扣的一方将扣除相关的库存成本并支付增值税。有两种情况要处理:

(1)如果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用:库存物品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

贷款:主营业务成本

(2)如果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用:库存物品

贷款: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还款以支付销售回扣:

如果销售回扣是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支付的,则支付销售回扣的一方应根据获得的“购买退货或要求折扣证书”作为费用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款:银行存款

但实际上,这种返利方法的会计处理方法有所不同,并且某些会计师会执行以下操作:

借款:主营业务收入

贷款:银行存款

由于返现发生在购买日期之后,因此无法在同一特殊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因此,返利不能从增值税中扣除,而只能从主营业务收入中扣除。

收到销售回扣

收到销售回扣方抵消了销售成本,如果另一方开具红字发票,则应转移进项税。

借:银行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成本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3.抵消付款的形式。

国税发[2004] 136号文件规定,商业企业从供应商处收取的,与商品的销售量和销售量有关的各种退货收入(如按一定百分比,金额和数量)应按照回扣行为的有关规定,扣除当期进项税额,不征收营业税。会计应基于销售折扣。

根据税法,如果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出销售和折扣,则卖方可以根据折扣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作为销售。如果折扣是单独开具发票,无论其财务状况如何无论如何处理,折扣都不能从销售中扣除。购买者应根据折后余额计算进项税。如果直接从销售发票中扣除销售回扣,则销售折扣本质上是相似的。会计处理和一般商品折扣购买和销售的会计处理相同。支付的销售回扣收入应扣除销售回扣后的净额计入销售收入;扣除回扣的一方的成本应在扣除回扣后的净额中计入回扣方的成本。

如果退税金额是单独开具发票的,则开具发票后产生的退税成本,或者需要在期限后澄清退税金额,对于直接抵消付款的退税金额,卖方应负责购买者的税务部门。签发的“购买收据或索取折扣证书”发出红字发票以抵销收入,并相应扣除相应的销项税。

的回扣付款:

退税付款人退出购买或获得折扣证书,并开具红字折扣增值税发票。

借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

收到的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