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取决于商业保险的类型。
如果是根据税法规定为特殊工作类型的雇员购买的商业保险,则可以在税前扣除。
如果不是我上面提到的情况,则应增加应税收入。
失业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在减税前必须为“一个人,一个代码”,即在填写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对应于保险合同和税号优先识别码。
企业为雇员支付的除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商业保险,不得在扣除企业所得税和需要每年结算付款时应增加纳税额。
1.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公司为在企业工作或受雇的所有雇员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计算应税收入时允许扣除。
2.除了了解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类型的工作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以及其他可以由国家财政和税务机关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外,理事会,企业为投资者或雇员支付的业务保险费不可扣除。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80号公告)规定,公司职工因公务旅行产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允许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该金额被扣除。
2.根据财税[2017] 39号的政策内容:自2017年7月1日起,允许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个人支出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月)扣除税额后,扣除额度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购买职工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统一支出,应当分别计入职工个人工资和工资,视为个人购买,并按上述限额扣除。扣除额是2400元/年(200元/月),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标准之外的扣除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