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以后新建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以企业主营业务范围为准。主营业务范围为地方税,所得税以地方税支付,主营业务范围以国家税支付,所得税以国家税支付。只能注册一种地方税或国家税。减少企业税务登记以减轻企业负担的过程(无论是征收还是审计征收)取决于您所在的行业,并且由管理员进行了专门验证。
看看公司成立的时间?2002年以后新设立的企业所得税一般由国家税征收,但自2008年以来已改变,这取决于营业税是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如果在2002年之前成立的企业将来进行分拆合并,则仍然取决于当时的所得税来源。
地方税收的所得税声明已输入税收声明中,国家税收则是增值税声明。
根据以下内容(国家税务总局的答复),新成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国税中具有所得税管理权:
企业所得税问题
2008年7月8日
问题内容:
最近在当地注册的两家房地产公司已收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部门的通知,称两家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均由各自的部门征收。两家房地产公司均为2007年注册的法人实体,注册资本均为货币投资。国税局的原因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新企业缴纳确定标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3号)和财税〔2006〕。关于新企业识别的第一名标准部,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苗慧品,2008年4月25日,在线访谈内容,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于2007年6月11日答复了《国税发》。 [2006] 10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企业的全部股权投资者均为自然人的,由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 “用语的解释;地方税务局的依据是:1.国税发〔2006〕103号2号文件。规定:企业的全部股权投资者均为自然人的,由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我应该去国税局还是地方税务局?
回复评论:
你好:
您已收到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税务咨询问题。现在,对您提供的信息的简短答复如下:
国税发[2006]第103条规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成立并注册的企业不符合该标准。承认新设立的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型股权投资者的出资比例(包括货币投资和非货币投资,下同)决定了征收和管理范围的归属。即:......企业的股权投资者均为自然人,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
对本条款的正确理解是:如果该条款不符合成立新企业的条件,并且该企业中的所有股权投资者均为自然人,则该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用于收集和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仍按照《印发所得税改革计划通知书》(国发〔2001〕37号)的规定负责征收和管理。?
对于新建企业的识别标准,财税[2006] 001号文件明确规定: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设立登记,并设立新注册企业。
2。新建企业的股权投资者(股东或其他股权投资者)的实际出资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实际出资额一般不超过新注册企业注册资本的25%。成立企业。
据此,如果两家房地产公司均于2007年注册为法人,并且注册资本均为货币投资,则两家公司均符合确定新企业的标准,因此,其所得税应由税务机关征收。国家税务部门。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程序,请直接咨询您的主管或当地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2008/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