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生的赞助费,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推广费用。根据《企业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合格的广告费用和业务推广费用,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除外除非另有说明,不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15%的部分可以扣除;超出部分可以结转并在以后的纳税年度中扣除。
因此,您需要证明您的赞助与企业有关